胡藝
近日,南京銀城西堤國際業主發現了一件惊人的事:小區里居然有“史上最牛群租房”,101平方米的房子里住了42個民工。而且還不止一處。在業主的要求下,物管想出面制止群租,卻遭遇了法規難題:盡管上海、蘇州都有針對群租的制約規定,但南京沒有!業主、物管和民工三方矛盾越來越深……困扰上
海、北京等大城市的群租糾紛終于在南京第一次爆發了!(5月15日《現代快報》)
101平方米的房子里住了42人,這樣的群租也太离譜了。筆者注意到,報道中還運用了“史上最牛”的字眼。應該承認,群租的确帶來一些問題,比如黑中介、二房東擅自改變房屋建筑結构,帶來安全隱患,扰亂房屋租賃市場;比如像本報道談到的,群租人數太多,造成的治安問題、扰鄰問題。等等。作為業主,希望物業管理者出面制止群租,反映了業主正常的利益訴求。應該說,相關部門出台相關政策規定,治理群租中的不規范行為,規范房屋租賃市場都是必要的。
但是治理并不是禁止。我們不能簡單認為,上海、蘇州針對群租的制約規定,就是好規定。也不能指望僅憑一紙規定就解決群租問題。在我看來,即使相關部門出台限制群租的新政策,除了尊重小區業主的建議外,要考慮政策的現實性与可操作性,還要充分征求出租戶、承租人的意見。
而且,一個不能回避的疑問是:為什么那么多民工選擇群租?如果不是經濟窘迫,誰愿意42人分享那么一點私人空間?對于“瓢泊者”來講,單位安排寬敞住房,有錢買房、租賃寬宅的人畢竟是少數。工資就那么多,必要的開銷是不能少的,房租那么高,租不起單獨的住房總不能睡馬路吧,群租實際上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是解決在這個城市栖身問題的唯一出路了。我們難道忍心看著他們望房興嘆,睡馬路嗎?
何況,即使政府出手限制群租,也未必起作用。胳膊扭不過大腿,你不讓我群租也可以,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朋友們一起聚會、留宿總可以吧。我可以先把房子租下來,然后讓其他朋友住進來,也可私下平攤房租嘛。即使管理部門授權物業机构來管理群租行為,但是物業公司是業主請來的管家,并沒有執法權力,他們除了勸阻外,又能如何呢?從法律上來講,房子只有一人跟房東簽有合同,算不上是群租。即使出台禁止群租的規定,也未必能管住群租。所以,在我看來,對待“群租”問題,堵不如疏,如果不尊重房屋租賃市場的現實需求,一紙規定并不管用。
既然群租糾紛已經爆發,那么到底該如何治理群租呢?我認為,治理群租,還需要政府主動負起責任來。而且要理清管理邊界。政府的責任應該在于,做好服務,規范管理。擅自改變建筑物結构,不僅給房東帶來損失,也給公共安全造成隱患,肯定要管,但是房子租給多少人,那是房東与房客的事,政府不用插手,插手也未必有用。其實,要減少群租現象,辦法也不是沒有。不是有的城市為農民工建造公寓嗎?政府何不能修建一些公寓低价出租給這些群租農民工呢?如此既能解決租房者的困難,又方便政府管理,不是兩全其美嗎?
來源: 浙江在線
(編輯: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