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平
深圳羅湖雅園立交橋旁一個攝像頭每天凌晨零點后,轉向旁邊住宅樓對住戶進行掃描,拍攝臥室或浴室內男女洗澡、脫衣等隱私,因這個攝像頭是深圳有關部門用來監控道路狀況的,這些實時視頻得以在深圳政府部門信息网上“直播”。惡意操控這一攝像頭的,是某交警大隊臨時聘用人員謝××、梁××
。目前,兩人已被開除。
(昨日《羊城晚報》)
在各大城市安裝攝像頭之初,就有輿論擔憂公民的隱私可能遭到侵犯。只是由于社會治安太不如意,人們“兩害相權取其輕”,再加上有關方面在發布新聞時,信誓旦旦地安撫大家,攝像資料是由特定部門掌握的,一定不會流入社會。人們才接受了滿城盡帶電子眼的事實。“一定不會流入社會”,這可視為有關部門和社會訂的約,遺憾的是,人們多次看到有關方面違約———前有上海地鐵情人熱吻視頻上网,今有深圳攝像頭偷窺直播。按照現代社會通行的契約原則,違約方總該負點責任吧?
隱私權是和人格尊嚴相聯系的一項重大權利,受現行道德和法律保護。若深圳此次偷窺直播事件是几個社會閑雜人等所為,我們可以罵他們頑劣鄙俗,再追究其個人法律責任了事。但他們的身份是警務工作者,使用的是用以維護治安的社會公器,事件的責任就不當僅限于當事人。
和許多涉警案一樣,本案的新聞發布者強調了當事人的臨時招聘身份,似乎想以此撇清責任,但這樣的撇清是徒勞的。招聘誰,不招聘誰,被招聘人員的道德与技能、日常工作的質量管理,都由招聘方總体控制,招來的人出了問題,招聘方絕無道理成局外人。
警務工作,和人民的生命財產、人格尊嚴直接相關,警務工作者手中握有雷霆,它既是震懾邪惡勢力的利器,使用不當,也是傷害無辜群眾的彎刀。于攝像資料如此,于警察獨占的其它公共資源也如此。有關部門的管理不可不慎。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