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靈
政策落實取決于監督的剛性,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如果沒有任何具体的實施舉措,以及更為關鍵的公眾參与監督机制和市場運營措施,恐怕再嚴厲的問責制和“一票否決”,也會被消解于無形。
《廣東省單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實施方案》日前出台。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將作為對市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
導干部綜合考核評价的重要依据,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對于國家与省重點耗能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的考核評价結果,由相關國有資產監管机构作為對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据,實行“一票否決”。(5月11日《羊城晚報》)
這种層層推進的“一票否決”制,能否按照制度設計者的初衷來運行,很值得怀疑。
在節能減排問題上,對下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并非廣東省的首創。早在去年年底,國務院就發布《單位GDP能耗統計指標体系實施方案》等“三個方案”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辦法》等“三個辦法”,力推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旨在“全面扎實推進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体系的建設”。看來,大規模的“連鎖反應”會隨之而來。自上而下的“一票否決”制,最后都會轉嫁為對最基層一級政府的“一票否決”,形成所謂“上邊千根線,下邊一根針”的現象。
在這种單靠“一票否決”制來貫徹“一票否決”制的落實模式中,節能減排能夠落到實處完全取決于基層政府。由于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中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像“村騙鄉,鄉騙縣,一騙騙到國務院”的現象會時有發生,節能減排工作看來也概莫能外。而這會使得節能減排的成效更多体現在注水的數据之中。
從這個意義上講,節能減排的關鍵不在于是否否決,而是否決的“票”是“一”還是“多”,是僅僅依靠政績考核這一种方式還是各种方式多管齊下。首先,在節能減排的“否決票”中,最不可或缺的是公眾的否決票,因為對于資源浪費有著切身感受的公眾,在与地方政府和基層政府的博弈之中,不會像上級政府那樣存在信息不對稱的狀況,如果賦予公眾對地方政府官員的否決權,節能減排目標才會真正落到實處,而不是僅僅停留于數字之中。當然,這就涉及到一個民主權利回歸的問題,只有公眾的權利能夠制約起官員的權力時,公眾的“否決權”才不至于形同虛設。
其次是市場的“否決權”,因為節能減排從根本上講是一個經濟問題。經濟問題無法通過行政的手段得到有效解決,這是早已被證實的。正如有專家指出的那樣,“建立嚴格的污染排放稅(費)制度和實施有償污染排放政策,并認真執行,才是污染減排的根本途徑”。將經濟政策作為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的一張重要“否決票”,也不失為一种長效的制度机制。
最后是要建立和健全“多票否決”的監督机制。“為政之道,貴在落實”,這是政府文件中反复被提及的一句話,但政策的落實完全取決于監督的剛性,而不是文件的多寡以及停留于文件本身的表態堅決性。如果說只有原則性的“一票否決”,而沒有任何具体的實施舉措,以及更為關鍵的公眾參与監督机制,恐怕再嚴厲的問責制和“一票否決”,也會在監督不力中被消解于無形。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