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白宮”舉報人蹊蹺死亡調查》4月22日經中國青年報獨家刊發后,在网上和當地引起了強烈反響,當事人家屬再次遭到相關部門的威脅、恐嚇和調查。
3月13日,因為檢舉安徽阜陽市潁泉區大興土木、揮霍財政,興建豪華辦公樓“白宮”,舉報人李國福在安徽省第一監獄醫院死亡。一邊是尸骨未寒,死亡原因還沒有得
出官方結論,沒有人宣稱對此負責,沒有人出面解釋,更談不上檢討;一邊又爆出當地官員恐嚇死者家屬。
3月17日下午,死亡鑒定書上認定李國福自縊身亡,但其家屬卻發現,李國富“脖子兩側有很深的勒痕,正前方顏色很淺,雙目緊閉,嘴巴緊閉,鎖骨附近、后頸部和背部有大片青紫”。舉報官員之后,鋃鐺入獄,數日之后慘死獄中,渾身是傷,李國富究竟是自殺還是死于非命,已經是一個再明白不過的事情。所謂的自縊說,在邏輯和實證方面都太過輕浮。
草菅人命之后,還要禁民之口,何其駭人听聞?因為舉報興建豪華辦公樓,就要打擊報复,致人死地,而且動用基層政府權力實施,事后又控制當地媒体輿論,把持公檢法的監督、約束職權,作惡者不僅逍遙法外,還要繼續大施淫威,繼續恐嚇威脅死者的家人,性質何其惡劣?
李國富之死,引發了网絡一片質疑和譴責。問題的蹊蹺還在于,命案之后,有關部門滿足于所謂的“自縊身亡”,不作任何調查,隨之媒体出現的報道,只有諸如“李國富向有關官員寫忏悔書”、“李國富家人受恐嚇”之類。舉報者李國富不過行使了自身合法權利,檢舉當地官員腐敗行為,也是響應各級政府打造“陽光政務”的具体落實,從一個普通人的角度來說,這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行為,但為何舉報者會如此弱勢,需要一再“忏悔”,卻仍然不能保全性命呢?
李國富之死,讓我們聯想起“遼宁西丰縣委書記張志國進京拘傳記者”,聯想起“重慶彭水詩案”,聯想起那些因言獲罪的無辜者。造成這一個又一個冤案的,正是一些政府官員知法犯法,利用手中公權無恥踐踏法律尊嚴和人民利益。而在他們背后,更具普遍性的,是一些基層政府權力缺乏監督,一把手做慣了土皇帝,一手遮天,為所欲為。
公眾需要真相,李國富的蹊蹺死亡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致人死亡者應該出面負責,牽涉其中的官員應受法律制裁。在這個個案背后,法律的權威、公權的制約也值得引起我們的深思,否則,中國要成為法治國家就只能是一個遙遠的夢。
來源:南方网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