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濤
吳家庄位于山西長治市黎城縣,地處山西、河北、河南三省交界處。去年4月30日,山西省發改委、水利廳聯合將吳家庄水庫項目建議書正式上報國家發改委和水利部。當年10月份,水利部審查通過了吳家庄項目水資源論證、工程管理經濟分析等三個專題報告。在今年3月份的全國兩會上,山西、河北、河南
三省就吳家庄水庫進行了正面交鋒。山西一些代表、委員建議,國家應盡快批准吳家庄水庫申請立項。与此同時,宋福如等31名來自河北省的全國人大代表向大會提交了不予批准山西省吳家庄水庫立項的建議。(4月10日《東方今報》)
水是一种重要的資源,大至國家与國家之間、小至省与省、縣与縣之間,都存在這种生存資源之爭。我國是水資源短缺的國家,有資料顯示,1990年代以來,中國平均每年因旱受災耕地面積占全國耕地總面積的1/4,全國60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110個城市嚴重缺水。水資源有限,在各個省、市之間就不可避免產生爭奪。
要讓水資源發揮作用,協調不同省份上下游之間的水資源之爭,必須有一個各方參与博弈的合理机制。目前,我國《水法》規定:“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此外,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轄的范圍內行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職責。這种大一統的水資源管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集中統一調度水資源,也在解決各地的矛盾方面更有權威性。但是,在今天,利益是多元化的,地方与地方、地方与中央之間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這种大一統的管理机制也削弱了地方的水資源利益,使得地方在爭取自身的水資源時缺乏表達与參与決策權。這种大一統的水資源管理机制的弊端在吳家庄水庫興建上就体現得淋漓盡致。水庫建成后,遇到干旱年份,位于河南安陽的紅旗渠、躍進渠和河北的大躍峰渠、小躍峰渠將面臨斷水危險。所以,多年來,山西方面想興建,都遭到河南、河北兩省的強力反對而不能如愿。但是,這一項目居然在去年10月份通過了水利部的審查,直至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由于河北、河南兩省人大代表的激烈反對,才暫時擱淺。這一漠視河南、河北兩省利益的項目居然在激烈的反對聲中能順利地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值得我們深刻反思。
因此,我們在協調水資源糾紛時,除了目前的由國家水利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的机制外,還迫切需要建立由利益攸關方共同參与進行對話的博弈机制。所有有關跨地域開發和利用水資源的項目,以及水資源如何在各地合理利用的分配方案,都必須在這一博弈机制下,進行檢驗、論證,以使各方意見都能被合理吸納到最終的決策中,并最終形成多贏的局面。國家水利主管部門必須尊重在這一机制下形成的方案与項目計划,并吸收各方人士參与跨地域水資源管理,如此才能更好地協調各方利益,合理利用水資源。
來源:東方早報
(陽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