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云
廣州擬禁止以非法營運“黃包車”為主的人力三輪車(環衛車除外)在部分道路的通行!昨日,廣州市交警支隊就人力三輪車等非机動車該不該禁、怎么禁等問題,公開征求市民意見。(來源:新快報)
眾所周知,廣州近年為了整治市容市貌,規范交通管理,接連禁止微型車和摩托車在市區行駛。然而,
禁止這些車型行駛后,在廣州馬路上的交通卻并沒有多大的改善,反而由于汽油价格的飆升,使運輸成本也跟著大幅增加。如是,人力三輪車因其輕便、价格便宜而受到一些商家和市民的歡迎。我們在廣州的許多貸物集散地都能看到人力三輪車大行其道,如黃沙水產市場、一德路交易市場、中大布匹市場等等。而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偏遠的地方和城中村等地,人力三輪車也成為外來民工的代步工具。由此可見,人力三輪車确實有其存在的需要,在還沒有找到能夠替代它的交通工具之前,如果簡單地對人力三輪車進行禁行,勢必會使商家的運輸成本大增,那么,其出售的商品价格必然也會增加,到頭來,受到損失的依然是市民。此外,禁行人力三輪車也會給居住在城中村的市民的出行造成不便。因此,筆者建議,与其完全禁行還不如在加強管理的基礎上對其實施限行的規定。
三輪車由于速度慢,而且駕車人毫無交通意識,他們在馬路上任意亂竄,容易引發一系列影響交通安全的問題,大大增加了安全的隱患。因此,在城市的大部份地方确實已不适合人力三輪車行走。因而限制其在城市主要街道行駛是相當必要的。但在极為需要人力三輪車的地方,如貸物集散地、城中村等,則准許人力三輪車行駛,但為了避免出現非法營運的問題,所有三輪車和駕駛人全部由政府指定部門統一分配管理。筆者相信,只要做好管理的工作,人力三輪車必定能在需要它的地方發揮出它應有的功用。
一禁了之确實是一個簡單而快捷的方法,但絕對不是一個科學管理的最佳手段,如何管好、用好人力三輪車正考驗著城市管理者,人力三輪車最后命運如何?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金羊博客
(陽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