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浩俊
陳用志書記在“兩會”上的一句“政治局待遇”,引起了軒然大波,然而,僅僅兩天時間,陳書記就在有關部門的“親自听取意見”后,一改發言時的“憤慨”。“令人感動”地說,這個報道与我的原意不符,希望能予以澄清,并對有關部門這种對工作高度負責的態度表示衷心感謝。(3月16日《南方网》)
也許,這又將成為一起歷史“懸案”,因為,除了陳用志書記本人之外,誰也無法知道陳書記的“原意”到底是什么?
要知道,全國人代會可不是一般的會,無論是會上的發言,還是會議的報道,都必須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嚴謹細致,發言者不能信口開河,報道者更不能胡編濫造。因此,在“政治局待遇”這件事上,決不能就這樣輕描淡寫、一筆帶過,而必須給公眾有個交代,而且必須是滿意的交代。
首先,陳用志書記必須回答,“政治局待遇”是否确有其事?要知道,這不僅關系到中央部門的聲譽,而且關系到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態度。全國人代會可不是茶館,不是可以胡亂瞎說的。如果是胡編濫造,陳書記不僅要向有關部門賠禮道歉,而且要向全國人民賠禮道歉,他的代表資格也值得重新考慮。
第二,這篇報道是否嚴重失實?如果陳書記确實沒有這樣說,都是由記者瞎編的。那么,就應當嚴厲追究這名記者的法律責任,因為,這樣的不實報道,不僅僅是對一個部門、一個人的不負責任,而是對全國人民的不負責任,對全國人代會的蔑視。
第三,為什么陳書記會出爾反爾?如果一切都是真實的,陳書記沒有瞎說,記者也沒有瞎編,那么,是什么“力量”讓陳書記的態度來個360度大轉彎的?陳書記的“原意”到底是什么?
筆者這樣追問,決不是想把“政治局待遇”問題上綱上線,而是覺得,一切的一切來得太過蹊蹺,陳書記的態度轉變太過突然。如果陳書記僅僅是為有關部門領導的“親自听取意見”而感動,我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陳書記的“這個報道与我的意愿不符,希望能予以澄清”,就讓人無法理解了。難道有關部門領導的“親自听取意見”有如此大的“魅力”,可以讓陳書記收回原話嗎?如果陳書記是信口開河,有關部門會善罷甘休嗎?
或許,在這件事上,我們只能從地方如何處理好与中央部門的關系上找答案了。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問題就更嚴重、更可怕了。中央有關部門能夠“壓”得地方不敢說真話,那么,還如何去轉變作風、提高服務水平呢?
眼下,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經人大通過,“政治局待遇”事件,是否也可以作為政府机构改革的一個“范例”,在討論机构設置、職能分解、人員配備時進行充分考慮呢?
來源:金羊网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