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鴻(廣東省科學院廣州地理研究所資源環境研究中心主任)
最近,廣州南沙石化項目在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和政協會議上被頻頻熱議,新聞媒体也多次進行報道和討論。南沙大石化項目可不可以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方面專家都發表了不同的觀點和看法。筆者此前參加《廣
州南沙万頃沙地區產業發展環境可行性研究》、《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划》和《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划》的研究工作,對此問題有一定的認識,以下看法提供給社會公眾与政府決策參考。
南沙大石化項目可不可以建?反對聲音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部分人大代表、環保人士和社會公眾對環境問題的公開疑慮;二是相鄰地區如中山、東莞、深圳、珠海等市的暗中抵触(由于政治原因不便公開反對)。主張建設方則是項目的策划和促進方——廣州南沙地方政府和相關石化企業。我們可以從南沙石化項目的优勢和問題進行分析。
优勢首先表現在市場方面,由于南沙石化基地位于珠江三角洲中心地段,其產品直接面向規模和潛力都十分巨大的區域市場,產品配送的平均距离最小,費用最低。這也是主建方力主在南沙建設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南沙有較好的港口條件,又有廣州城市的經濟規模和市政配套作為依托,還有廣州石化的人才和技術支持等。
至于環境保護方面,根据《廣州南沙万頃沙地區產業發展環境可行性研究》科研結論,按目前環境影響評价標准,南沙地區同時建設500万吨鋼鐵基地和100万吨乙烯基地,在采用國際先進工藝和高煙囪排放的情況下,空气質量仍可維持在國家二級標准以上,水環境可保持在地表水三類水標准之上。濕地保護方面因其受影響程度在整個南沙地區所占比重不大,且沒有強制性的限制法規,也不能成為南沙不可以建設石化基地的決定因素。
雖然中國環境規划研究院關于南沙石化基地的深度研究報告尚未公布,但估計在環境評价方面的基本結論与我們的前期研究結果大致相同。因此,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和環保標准下,很難找到南沙石化項目不可以建設的充分依据,這也是有關方面志在必得的底气所在。
然而,可以建并不意味著一定要建,因為石化基地選址南沙,很難說是最优方案。至于主建方的某些觀點,則有模糊概念之嫌。例如“南沙項目不會給廣州帶來空气污染”,“項目越大,采用的技術越先進,排放的污染物越少”。事實上,南沙石化基地單按100万吨乙烯的規模計算,即使是采取世界上最先進的工藝技術,其新增排放的二氧化硫(SO2)達8481吨/年,氮氧化物(NON)5509吨/年,TSP2300吨/年。這些污染物,在夏季盛行東南風時,主要向番禺和廣州主城區擴散,在冬季盛行偏北風時,則主要向中山珠海方向擴散,不可能不會帶來空气污染,最多只能說污染不很嚴重或影響較為輕微而已。至于項目越大,采用的技術越先進,也只能說單位生產能力所排放的污染物越少,而不能說成是排放的污染物總量越少。
問題還不僅僅如此。南沙地區在廣州市被定位為重要的重化工業基地,規划項目有500万吨級的鋼鐵、1000万吨級的煉油、100万吨級的乙烯等,前几天也傳出廣州造紙厂將遷入南沙的消息。這些高污染行業集中在南沙建設,其環境影響評价是綜合考慮進行區域環評,還是逐個項目分解進行單一環評,其結論將會產生較大的差异。此外,在我國目前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价中,對大气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TSP三种指標,而石化基地所排放的污染物可達數十至上百种,其中有一些屬于三致(致癌、致畸、致突變)的毒物,如苯、甲苯等,也有不少毒理作用未明的有机物,這些因子并未在環境評价過程中充分考慮,但其不良環境影響絕對不能忽視,更不能以“很難感覺到”便認為損害不存在。
以珠江三角洲目前的大气環境質量狀況,南沙地區的确不宜布局建設大型煉油石化基地。這一點,在《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划》和《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划》中均有論述。
從廣東全省的角度來看,布局大型煉油石化基地的選址空間很大,廣州、茂名、惠州(大亞灣)、珠海(西區高欄港區)、湛江和汕頭(或潮州、揭陽)都有各自的优勢條件。其中廣州石化(黃埔區)已建成1300万吨的煉油能力,80万吨乙烯改擴建項目已獲國家批准,惠州大亞灣100万吨乙烯和1200万吨煉油項目正在建設。如果需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再建設千万吨級的石化基地,珠海高欄港區除了在市場條件上略遜于南沙之外,在用地條件和環境影響等方面則优于南沙,總体建設條件評价也优于南沙;如果不局限于珠江三角洲,則茂名、汕頭(潮州或揭陽)等地也都有綜合條件优于南沙的選址。問題的關鍵在于:投資方認為南沙是經濟效益最优的選擇,環境問題并沒有成為其考慮的要點;廣州南沙地方政府則將其作為地方經濟和稅收的增長動力。在各种利益相關方的博弈中,南沙項目的主建派目前仍占上風。如果人大或政協能經過充分的民主討論形成相關議案,建議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從區域協調發展的角度出發,從生態環境保護优先的角度出發,再結合“分稅制”等之類的地方利益分配机制,南沙石化基地的重新選址或許可以進入議事日程。
來源: 南方都市報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