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硯
教育部近日表示,今年高考將推廣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方式。所謂“平行志愿”就是在每個錄取批次的學校中,考生可填報若干個平行的學校,然后按“分數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改變過去志愿优先的錄取原則。(2月15日《華商報》)
作為過來人,當年填報高考志愿時的
“賭博”心理依然刻骨銘心。在這場通過分數改變命運的博弈中,可謂是有人笑有人哭,有人通過一個較低的分數賭贏了一所名校,而有人可能考了高分卻因為填報志愿的失誤而与名校失之交臂。“考得好不如填得好”,高考填報志愿有時成了一場人生的“賭博”。而現在的“平行志愿”,其實就是對這种“賭博”填報志愿的一种矯正。在以往,在錄取誰的問題上,學校有充分的選擇自由,學生則沒有。而現在,平行志愿的實施,則在一定程度上賦予了學生相對的選擇權利和自由。
然而,平行志愿卻依然難以實現考生与高校的權利平行。因為,無論對于考生還是高校來說,彼此都應該是一個絕對自由的雙向選擇過程。兩者的關系就如同一對戀愛前的男女,報考志愿只不過是彼此表達好感的一种方式,而最終能否真正确定戀愛關系,或者說領“結婚證”,應該是一個絕對自由的雙向選擇過程。也就是說,在考生最終決定踏入任何一所高校之前,他應該有報考任何高校的權利。
也就是說,真正意義上的“平行志愿”應該是,考生既可以報考若干個學校,更可以被若干個學校錄取,但是最終哪所高校才是考生的“意中人”,應該是屬于考生不可剝奪的自由選擇權利。惟其如此,考生的權益与高校的權益才能真正實現所謂的“平行”与對稱。但是,所謂的“平行志愿”卻僅僅是淺嘗輒止,僅僅是賦予了考生有限的自由与權利,考生可以報考若干個高校,但卻不能被若干個學校錄取。也就是說,“小伙子”對若干個
“姑娘”有初步的意向与好感,也有了同這些“姑娘”表達好感的自由,也就是所謂的“平行志愿”。但是最終能与誰 “終成眷屬”,卻只能由某位 “姑娘”———
也就是高校說了算,一旦被這位 “姑娘”錄取,那“小伙子”只能被動接受。兩者在權利与自由選擇的向度上,依然是一個不對稱的關系。
近年來,由于港校這條“鯰魚”的介入,多年來巋然不動的內地高校在招生問題上已經有點沉不住气了。事實上,由于招生体制的弊端,每年都有很多优秀生源“外流”。在2006年上海第三屆中外大學校長論壇上,一些大學校長已經指出:“港校熱”只是中國高等教育經受國際化沖擊的一次“熱身”,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教育面臨的競爭將進一步加劇。
因此,用一种歷史与發展的眼光看,“平行志愿”的實施,既是內地高校應對競爭的舉措,也是一种歷史必然。當然,這里所言的“平行志愿”,應該是自由選擇与權利的平行,是高校与考生絕對的
“自由戀愛”。由此來看的話,公共管理部門今天所言的所謂“平行志愿”依然有很長的路要走。“平行”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來源:華商報
(陽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