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表發言尖銳,梁代表屢次阻止并退場
昨日在小組討論時,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李永忠談到,某些地方存在檢察院收取
行賄人的保釋金后,并沒有退還,在某些地方甚至演變成一种創收行為。“這筆錢收上來,不進國庫,而是在檢察院自己的賬戶里。行賄人誰要去領那個錢,就是去領刑期,所以永遠沒有人敢去領。問題就在于,這筆錢怎么管?怎么用?”
他的發言未完,梁姓代表打斷他的話說:“你這些話是你自己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啊,你不要再講了。你這樣講是反對我們的現行制度,我不同意的,也不能代表我們廣州代表團第三組的意見。”他站起來,离開自己的座位朝斜對面的李永忠代表走去。梁一邊走一邊擺手說:“你是全國人大代表,這些話你敢講。我們省人大代表不敢講,我們都听不見。這不是我們組的意見,是你個人的。你不要再講了,你再講、你再講我就走了”。
梁姓代表強烈要求對方不要再講下去,但李永忠代表還是堅持闡述自己的觀點。梁姓代表見阻止無效,便轉身朝門口走去,离開了會場。む報道詳情め
評論選登
“恐懼尖銳民言”源于對領導注視的想象
在這种“選民不在場”而“領導都在場”的代議場景下,很多人大代表發言時,考慮的自然是“領導的注視”而非“選民的注視”。在對領導自上而下逼視的想象下,揣摩領導好惡、揀不得罪領導的話說,就會成為常態。む全文め
不代表人民,要你人大代表作甚?
人民是水,人大代表是船,“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人民也是一面鏡子,站在他們的前面,你務必正衣冠以免大煞風景;站在他們的面前,你不僅可以照出自己或美或丑的面目,也可照出自己或赤或黑的靈府。む全文め
人大代表尖銳發言屢遭打斷尷尬了誰
某省兩會上,一位副市長將一位局長的兩會發言打斷,原因就是局長的發言把“重要意義”闡述得太多,牽扯實質的問題說得太少,正确的廢話連篇;如今,人大代表的尖銳發言卻也被屢遭打斷,同樣都是打斷發言,做人大代表的差距怎么這么大呢?む全文め
恐懼尖銳發言的代表,不如永久退場
對不合格、不稱職的代表,應該勸其“退位讓賢”,甚至依法予以罷免。只有人大代表都能依法履行職責,人大才擔負得起監督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重責。人民群眾不需要“舉舉手、握握手、拍拍手”的“三手代表”。む全文め
權力沉淪,人大代表“退場”
要知道,人大代表不是官,不拿工資,不隸屬行政隊伍;他們是政治權力的授予者和監督者,而非行使者。實言之,他們才是權力的原初主人,沒料想喧賓奪主,卻得看政府的眼色行事。權力的沉淪,加重了人心的恐懼,盡管最該恐懼的是政府。む全文め
人大代表不敢言,老百姓寒了心
特別是百姓對政府部門某些做法的不理解行為,平時難于找到較為合适的机會反映,人大代表更要借助人大會議這個大舞台,把百姓的心聲傳達出去,好讓政府高層掌握真實民意。省人大代表不敢在人大會議公開向強權部門諫言,百姓很寒心呀。む全文め
人大代表不能“自廢武功”
向政府提出建議与質詢,是人大代表的法定權利。這就像一個練武的人,武功就是他的生命一樣。自廢武功的事情只有發生在武俠小說里,現實中不會有這樣的人。但有人大代表居然自廢言論的權利,這就讓人覺得實在是比武俠小說還傳奇了。む全文め
對代表言論的反應凸顯政治文化沖突
在代議机构的政治文化中,民意代表的聲音和言論無論對錯,都被認為是有正面、積极意義的。畢竟,如果沒有人說話,或者說的都是官話,甚至自己不說真話還不讓別人說真話,那么代議机构(人大)就沒什么存在的价值了。む全文め
人大代表尖銳發言為何屢遭打斷
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各种權能,不會沒有成本、沒有阻力地自動變成現實,這就需要通過人大代表在人大內外的積极活動來推動這一進程。可是,如果人大代表都像這位匆匆离場的人大代表那樣,樹葉落下來都怕砸破頭,凡事以不沾包為原則,那這一進程恐怕就永遠也無法啟動。む全文め
人大代表,請不要忘記了自己的職責
李永忠代表的直言,應是一种正常的職務行為。敢說敢言本也應是代表的責任,如果連人民的聲音都不敢反映,那要人大代表干什么呢?但就是出現這樣說話的聲音也難,為什么呢?因為他的發言被屢次惡意打斷,發言權被不斷地遭到鞭撻。む全文め
代表直言為何屢遭代表打斷
同是人大代表,李永忠在分組會上敢說敢言,敢于尖銳批評司法系統存在的一些問
題,行使了一名人大代表的職責。而另一些人大代表卻為他的尖銳言辭感到害怕,多次打斷他的發言,并連連申明卸責,“這話可是你說的,不代表我們的意見。”
這兩种截然不同的態度,很是值得思考,令人玩味。む全文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