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雄軍
1月23日,在廣東省兩會期間列席分組討論的全國人大代表李永忠在審議兩院報告時,直言司法系統存在的一些問題。其間,他的發言屢次被打斷。打斷者最后在對記者交待“不要把我寫上,我沒有這個意見”后中途退場。
各級人大代表是各級國家權力机關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
律賦予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代表應當与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听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為了保障代表執行職務,《代表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各种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第三十九條還規定: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代表權利,支持代表執行代表職務。
李永忠代表的直言,應是一种正常的職務行為。敢說敢言本也應是代表的責任,如果連人民的聲音都不敢反映,那要人大代表干什么呢?但就是出現這樣說話的聲音也難,為什么呢?因為他的發言被屢次惡意打斷,發言權被不斷地遭到鞭撻。可喜的是我們的李永忠代表堅持表達著自己的觀點,堅持為民鼓与呼。
曾几何時,我們的人大會已經成為了歌功頌德的集体宴會。在大會期間也鮮見人大代表的异議,倒是好听的話、繞來繞去的話就成了常態,在今年某省的兩會期間,有一個代表在發言時說,“我是農民代表,我最有發言權”,說到此時,筆者以為他會為最基層的老百姓說几句話,結果他說的是“農村免了農業稅,學生讀書不要學雜費,共產党万歲”,完了。筆者認為,政府做得好的事情,你代表是要表達心聲,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反映人民的呼聲,不要忘了你是一個代表的身份。現在終于有了這樣一個稱職的代表,但公然有人去踐踏。
据有關資料,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設計之初,當時的人大代表大都是能直言時局利弊的,甚至反映的比較激烈。但我們的老一代領導人均能接受,并提出過“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要求。所以從這點來說,我們的制度設計應當沒有問題,問題在于一些“潛規則”,人人都當好好先生,大家都一團和气。從此基層的聲音無法傳到高層,表達基層需求的聲音■來■弱,最后被淹沒在盛世的吶喊聲中。
中國的民主進程需要李永忠這樣的好代表,那位打斷發言的“人民”代表恐怕就是中國民主進程的障礙了!至于退場的那位人大代表既然已經退場,就讓他退出人大代表的職務,永遠的“退場”吧!(作者為湖南省漣源市人大常委會工作人員)
來源:紅网
(編輯:楊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