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戈
据報道,1月23日上午,廣東省兩會期間,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李永忠在分組討論審議兩院報告之時,直言司法系統存在一些問題,如某些地方檢察院收取行賄人的保釋金而并不退還,甚至演變成一种創收行為等。其間,他的發言屢次被打斷。
吊詭的是,打斷者并非遭批評的對象,而是与他一
樣具有批評權的省人大代表們。如其中一人對李的尖銳發言表態:“這話可是你說的,不代表我們的意見。”“這話只有全國人大代表可以說,省人大代表不能說。我們都听不見。”“不要把我寫上,我沒有這個意見。”最終他將意見付諸行動:直接走出會場。
盡管李永忠不斷強調,人大代表在會議期間的發言可以免責,不受追究,但對這位一直持反對意見的代表而言,猶如對牛彈琴。該代表若真不認同李的發言倒也好,可注意他的措辭:“全國人大代表可以說,省人大代表不能說。”不在于說的對不對,而在于能与不能,身份成為一劍封喉的決定性因素。說到底,代表者代表的不是民意,而是職位、權力和既得利益的斤斤計較,他們的纖細喉嚨塞滿了利弊權衡的稻草。在整個中國人大代表制度當中,這類人到底占少數,還是絕大多數?他們如何披上了人大代表這層金光閃閃的外衣?
是否代表民意先不論,在言論免責的政治語境之下,該代表為什么還表現得那么緊張惶恐,乃至以退場表明他的決斷?
竊以為這個問題可以分成兩面。
第一,相關法律政策規定的人大代表言論免責,是否得以徹底落實?代表者吃過苦頭,便有井繩之憂,再上會場發言,顧忌重重,亦可理解。新聞里的那位代表認為“全國人大代表”可以“摸小尼姑的光頭”,“省人大代表”則不行,正是兔子不吃窩邊草,比較李永忠,他距离危險和災難的源頭要更近。宁可淪為公眾的笑料,也要明哲保身,不做出頭鳥。這种政治病的一個症狀,即是對“免責”的高度不信任。他之毅然退場,不僅指向內心的恐懼,還指向懸在真空的免責机制。
問題的另一面,其實上面已經點到了。人大代表的恐懼,實質上是對粗暴、縝密、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行政權力的恐懼。作為立法者的代表,所能依仗的惟有民意,但飄零散落的民意無法對抗高高在上、有條不紊運轉的行政權。固然,按法理說,政權之建构出自民意之授予和承認,人大代表,本來應該是民眾的麥克風,如今卻蛻變為肉食者的傳聲筒;本來應該屬于民眾之一員,如今卻官僚气十足。
要知道,人大代表不是官,不拿工資,不隸屬行政隊伍;他們是政治權力的授予者和監督者,而非行使者。實言之,他們才是權力的原初主人,沒料想喧賓奪主,卻得看政府的眼色行事。權力的沉淪,加重了人心的恐懼,盡管最該恐懼的是政府。
恐懼是人類的天性。哲學源于惊訝,政治源于恐懼。基于恐懼感,人們才走出自然狀態,結成政府。政府本應是恐懼的產物,現在卻升華為恐懼的源頭,其間流淌的事理,正可以用來詮釋人大代表之恐懼的制度根源,即權力混沌化,像一團糨糊。連區分頭尾因果都困難,更別提實現三權或五權分立來祛除恐懼的气味。
當然,即便實現了權力分立和制衡,人大代表仍免不了心理恐懼。只不過,這不再是對行政權的恐懼,而是擔心完成不了選民交付的使命,對洶涌民意的恐懼。后一种恐懼感實屬正常,就像我們夜里走路,忽然听不見自己的腳步聲,心頭陡然一緊。
來源:新快報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