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客
1月23日上午,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廣州代表團第三小組審議兩院報告。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李永忠直言司法系統存在的一些問題,因其發言“尖銳”,而屢遭一位梁姓省人大代表打斷。梁姓代表強烈要求李永忠代表停止發言,并且稱“你再講我就走了”,但李永忠代表還是堅持闡述自己的觀點,梁代表果然退出會
場。(据24日《羊城晚報》)
自己不敢言,卻還要阻止其他代表敢言,這真是咄咄怪事!這位梁代表何許人也?經對照閱讀同日的《新快報》A5版報道,始知這位代表叫梁寶煜!据了解,梁是廣州某區街道干部,是三屆省人大代表。
作為三屆老代表,梁不大可能不知道代表在會議期間的言論不受法律追究的“常識”,故大致可以肯定其不會是因缺乏“常識”,而阻止其他代表發表“尖銳”批評。事實上,從其不斷強調李永忠代表的言論只是李個人的意見、“不是我的意思”、“也不是我們組的意見”、“我們都听不見”等情形來看,梁代表其實是擔心受尖銳批評的“株連”。倘如是,這种心態讓人訝异,更令人深思。
梁代表何以有此擔心呢?筆者不便妄加揣測。但值得注意的是,据記者觀察,“在本次人大會議期間,确實有一小部分代表對批評現狀心存顧慮,存在害怕因言獲罪的心理陰影,尤其是一些年紀偏大的代表。”(24日《羊城晚報》)似乎頗有點“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繩”啊。要人大代表敢講真話、暢所欲言并不容易。其途徑無非兩條:一是反求諸己,代表自身更新觀念,釋放思想束縛,解放自己;二是創造敢講真話、敢于批評的良好氛圍和寬松環境。此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不過揆諸現實,此二者都尚不盡如人意。這樣,又怎能寄望代表敢說真話、敢于批評政府呢!
但不管如何,人大就是監督政府(一府兩院)的,人大代表是在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履行監督政府、立法議政等職責,人大代表必須時刻牢記之。這既是法律賦予的權力,也是人民的重托。倘若在“言論免責”的情況下,人大代表都不敢暢所欲言、不敢講真話,一听到其他代表尖銳一點的意見就避而遠之,遑論行使人大的監督權!很顯然,這樣的人大代表,是不合格的、不稱職的。對不合格、不稱職的代表,應該勸其“退位讓賢”,甚至依法予以罷免。只有人大代表都能依法履行職責,人大才擔負得起監督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重責。人民群眾不需要“舉舉手、握握手、拍拍手”的“三手代表”。
令人好奇的是,像梁寶煜這樣的代表是怎么選上去的呢?而且還當了三屆代表?是群眾眼神一時失准,還是選舉本身存在瘕疵?梁代表三屆代表是如何當的?他究竟提過什么議案,其參政議證水平又如何?諸如此類的問題,讓人浮想聯翩啊。
對于那些一听尖銳批評即退出會場的代表,我的建議是,不如永久退場算了。而對于總是擔心因言獲罪而噤若寒蟬者,則建議他們認真學習領會汪洋同志關于解放思想的重要論述,以及近日“三講三不講”(即“講真話不講套話,講實話不講空話,講有感而發的話不講照本宣科的話”)的講話。只要認真學習領會,一定會有收獲的。這樣也許就曉得該如何開會了。
不過,對于多次打斷李永忠代表發言并“退會”一事,梁代表否認因不同意其他代表意見而“逃跑”,稱這“純粹是和他開玩笑”,退出會場也“只是出去抽支煙而已”(一說“家里有急事”)。如此玩笑,開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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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金羊网
(編輯: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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