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靈
近日,在廣東省“兩會”上,李德鋒等10名省人大代表向大會建議,省政府可以考慮通過省人大制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或管理條例,強制規定在廣東省境內的所有手机用戶必須全部實行實名制。其理由為,“目前手机短信詐騙現象層出不窮,垃圾短信、騷扰電話時常會有,人為制造了社會新的不安定因素”(1月20日《新快
報》)。
雖然手机號碼實名制的提議早已有之,陳舊得已讓人失去辯論的沖動,但細心的人會發現,廣東省人大代表的提議,卻為手机號碼實名制加了一個限定語:廣東省境內。也就是說,這一實名制的提議,是“境內實名制”,這就有一個問題是,人大代表所說的“廣東省境內”,究竟是在廣東省入网的手机號碼,還是處于廣東省移動通信服務區的手机號碼?
如果“境內實名制”特指的是后者,這就涉及到一個地方法規或者規章的合法性問題,因為在廣東省“境外”的所有手机號碼,如果根本不需要進行實名登記,為什么一旦漫游到廣東省境內,就必須增加一個額外負擔——進行手机號碼實名登記。姑且不論這一做法是對所有“境外”手机用戶的“有罪推定”,它也會嚴重損害到廣東省的整体形象,因為從外地漫游到廣東省的手机用戶,無一例外地會收到同樣的“短信提醒”:歡迎來到廣東省,請務必進行手机號碼實名登記,否則您將被依法查處。看,多像逐客令啊!
根据10名人大代表的具体建議,所謂“境內實名制”應該特指在廣東省入网的手机號碼,暫且不論這樣的“實名制”能否得到嚴格執行,即便其在操作上可行、在執行上得到嚴格遵守,它所能威懾的也僅僅是在廣東省境內入网的手机號碼机主所實施的詐騙行為。至于說犯罪分子通過“境外非實名號碼”進行詐騙,“非不想威懾也,實無此權限”,因為廣東省的“地方立法”的效力范圍僅僅限于廣東省。
在信息化社會中,通訊工具、网絡媒介的發達,使得哪怕地球都快要變成一個“村庄”了,更何況一個沒有“國境線限制”的國家內部,信息以及人員的自由流動早已成為一种再普遍不過的現象,對廣東人群的詐騙,完全可以在其他省市“運籌帷幄之中,詐騙千里之外”,或者說在廣東省境內實施的短信詐騙活動,完全可以借助外地手机號碼完成,畢竟,“地域有界,信息無界”,再以“境內外”之別來完成對犯罪活動的監控和威懾,不僅緣木求魚,更体現建議者對信息社會常識的無知。
2005年國慶節期間,鋪天蓋地的“詐騙短信”,讓不少身在“境外”的騙子詐騙了不少“境內”的當事人,即便有“境內手机號碼實名制”,恐怕也無濟于事。這樣看來,廣東省10名人大的聯名提議,更像是一個“看上去很不美”的“無效提案”。或許這是當事人囿于廣東省人大代表的身份和廣東省“兩會”的場合,能在權限限度內提出的“最好建議”,從而以“境內實名制”來推動“全國實名制”。但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樣,“有界的疆域”從來都無法割斷“無界的通訊”,遏制短信詐騙往“地域”規范的套路上走本身就是南轅北轍。
來源:新快報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