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才
1月11日下午,國家發改委和信息產業部公布,“降低手机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准听證會”擬于1月22日在北京召開。委托有關研究机构提出的方案及相關參閱材料,已于日前投寄給听證會代表。但對于國家發改委和信產部公布的兩套漫游費方案,不少消費者表示難以認同。北京市律協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邱寶昌
表示,“對兩個降价方案很失望,离廣大消費者的訴求相距甚遠”。(1月14日《中國青年報》)
筆者非常認同一种說法,即听證會不是“砍价會”,漫游費也不是菜市場的一棵白菜,你賣一塊我還价五毛,最后七毛成交皆大歡喜。《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二十三條明确規定,“電信資費標准實行以成本為基礎的定价原則,同時考慮國民經濟与社會發展要求、電信業的發展和電信用戶的承受能力等因素。”也就是說,成本是漫游費最主要的收費參照依据,如果運營商拿不出成本數据,哪怕收一分錢也是不合理的。
關于漫游成本,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闞凱力早就表示過,手机漫游費完全可以取消,因為當用戶漫游至外地時,只需由其號碼所在地運營商向漫游地運營商傳輸該用戶的基本材料即可,“通信成本比發普通電子郵件還低廉”,由此產生的漫游成本實際上已趨于零。試問,對一項成本几乎為零的收費,運營商還有何理由收取到底?听證會討論的并非“收与不收”,而是“收多少”的問題,是不是也顯得有些荒誕呢?
數据顯示,中國移動等運營商的利潤率達20%以上,而同為電信行業,其他國家的利潤率一般不超過10%,如電信業發達的美國,利潤率甚至還不到1%。事實上,就“國際慣例”而言,美國、日本、澳大利亞、歐洲等國家和地區都不收漫游費,甚至連國內長途費都沒有。就在去年5月23日,歐盟通過了強制性漫游費限价方案,歐盟成員國之間漫游費將降低七成。人家國与國之間的國際漫游費都降了,我們在一國之內卻還要繼續“漫游”。
那么,取消漫游費之后,會不會像有些人擔心的那樣,會降低運營商的贏利能力,甚至威脅運營商的生存呢?筆者認為不太可能。
首先,運營商的贏利能力已經不是問題,去年上半年,中國移動營業額為1665.8億元,淨利潤達379億元,平均每天淨賺逾2億元,取消漫游費對贏利的影響不大。其次,隨著3G時代的到來,運營商的業務范圍將不再局限于個人通信領域。去年上半年,增值業務(彩鈴、WAP和彩信業務等)占中國移動運營總收入的25.2%,成為業務收入增長的重要來源。這說明,運營商對話費收入的依賴程度正在降低,這也是國際電信行業的發展趨勢。
取消手机漫游費,電信大廈垮不了。如果說10年前,國家允許運營商收取高額漫游費,還有扶持做大國有通信產業、而暫時犧牲廣大消費者利益的考慮的話,那么在10年后,當中國移動等電信企業已經能夠在資本和世界市場上呼風喚雨、贏利頗丰時,就應該考慮讓運營商反哺消費者,而不是放任其繼續“挾壟斷以自威”了。因此,無論是從合法性還是現實可能性而言,漫游費都早該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了。
來源:新華网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