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丹
昨日,媒体從廣東高院得到确切消息,“許霆案”已經裁定發回廣州中院重審,開庭時間初步定在下周一。許霆的辯護律師表示,仍將繼續為許霆作無罪辯護。
“許霆案”一出,圍繞因為“ATM机出故障而惡意取款是否該獲重刑”的評論,可謂鋪天蓋地。九成參与投票网友認為,法院判罰太重;在各大网站上,
不少律師表露身份,提出專業意見,表示量刑過于苛刻;專為此案,法學專家和部分律師還齊聚羊城,絕大多數觀點認為該案“一審量刑過重”;甚至,北京某律師事務所針對“許霆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公民建議書,希望能對該种行為作出專門的法律解釋。輿論几乎一面倒,對一審判決的質疑不留情面。輿論狂潮側面反映出,每個民眾都為這個判決感到莫名的恐慌,面對銀行這种千年難遇的漏洞,誰都會有為之動心的可能,只是這种“幸事”,或曰“霉事”,不偏不倚地砸在了許霆身上罷了。廣東高院這次作出發回重審的裁定,在某种程度上安撫了民眾的那份恐懼。發回重審,意味著那份背負聲聲質疑的判決已被撤銷,一切從起點出發。
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進步。神圣不可侵犯的判決也是必須經得起推敲的,否則,在民意浪潮中難免遭受考問。一審判決書中,對案件定性量刑論證、解釋過程的缺失,在几個回合的批判中一直是被攻擊的軟肋,且毫無還擊之力。其實,類似的案件在我國并非首次出現。云南學生何鵬于2001年3月2日持只有10元存款的農行卡到ATM机上查詢時,因机器故障可隨意取款,他于兩天內取出現金42万余元,隨后將所取款項藏匿,并轉移和揮霍部分款項,最后被以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這一判例也曾在法學界引起廣泛爭議,然而,當年网絡的力量、民意的關注,無疑無法与今日之轟動相提并論。所以最終該案也不過在法學界作為學術爭議,聊聊也就作罷。今非昔比,輿論監督早就不再是昔日的“陽春白雪”,而是登堂入室的“下里巴人”。
民意的力量似乎胜利了,它畢竟為該案爭取了一個重審的机會,不然許霆作為獲刑者,最終將成為一個數字,淹沒在某一本花名冊中。但是,我們作為旁觀者,則還有無限的期許,因為,我們知道這不是終點。司法判決之所以被人信服,獲得尊敬,是因為它的理性邏輯,因為它縝密的論證過程,而不是匆匆忙忙的粗魯認定。不經過邏輯推敲便輕易下結論,難免無法讓人心悅誠服。國外許多流傳千古的經典判例,必定經過周密的邏輯論證,許多判例本身已經能形成一套完善的理論体系。我國并非判例法國家,要求法官作出如此精細的判決,有強令其越俎代庖之嫌。但是,沒有邏輯的判決如何能不被質疑?即便我們有錯,也得告訴我們,錯在哪里。這是一個旁觀者最真摯的期待。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