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銘生
据報載,7日上午9時許,4女2男沖上廣州南方大廈7樓會議室,扔出6張艾滋患者治療證,聲稱要替他們老板徐超討債。靜坐10小時后,6人被送至附近醫院驗血确認是否真的為艾滋患者。
討債公司雇用“艾滋病患者”討債,這招術有點陰險、有點“絕”!一是,艾滋病人討債,保安人員不敢強行
阻攔、推搡,否則,抓破撓破身体部位,后果會很嚴重;二是艾滋病人進了你公司大門,又吐又拉的,哪家公司、哪個人也經不住折騰,有錢沒有錢的,恐怕一般會乖乖拿錢“消災”。這也恰恰是討債公司雇用“艾滋病患者”討債的意圖所在。
但是,“艾滋病患者”討債,這樣的“游戲”玩不得!艾滋病具有很強的傳染性,且是當今無法攻克的頑症。倘若在討債過程中發生摩擦、沖突,抑或以其他無法料知的因素,出現疾病傳染,都會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利用“艾滋病患者”討債,從法律角度審視,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和傳播疾病之嫌。類似的“討債術”,有關部門應該堅決予以制止。再者,討債單位雇用艾滋病患者討債,也有悖于社會倫理。
來源:揚子晚報
(陽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