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德武
核心提示:2006年4月21日晚10時,被告人許霆來到廣州天河區黃埔大道某銀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結果取出1000元后,銀行卡賬戶里只被扣1元,許霆先后取款171筆,合計17.5万元。許霆潛逃一年后被抓獲,以盜竊罪被判無期徒刑。
又是ATM机出錯,但這
次出錯,跟它屢屢出假幣讓取款人自認倒霉的情況不同(我就曾經在ATM机上取過假幣)。這一次,因為它白送給了人家17.5万,然后取款人被抓,判了個無期徒刑,這,實在太——威猛了。
但讓我感到奇怪的是:怎么倒霉的是取款人,罪責的也是取款人呢?難道,ATM机就沒有一點錯?經過我一番激烈的冥思苦想,好不容易得出了結論:“對,就是它,AIM机,這個罪魁禍首!”可以肯定的是,法院這次丑大了,判刑居然搞錯了對象,那個取款人可成了冤大頭啊,我看總有一天要給他平反昭雪的。
先說說銀行。我一听說這事,第一反應就是:可愛的金融机构們,你們平時那么安分守己,怎么就成了無辜的受害者呢?在對你表示万分同情的同時,我也不禁為你捏一把汗:咱們那么多的錢都存在你那,你自知責任重大,不辭辛苦,想方設法与國際接軌,与國与民,都是護錢有功的重臣哪,這下,你們居然平白無故被人提走了17。5万,這么大一筆數目,對于動輒百万千万的資金流失,如何得了?可見罪不在你們,而在于取款人,我們應該一如既往地支持你,信任你,希望早日把漏洞堵住,以絕不良取錢者的后患。我相信很多人同我一樣,都一如既往地支持你通過合法渠道把那筆錢找回來!
再說說那個取款人。你一沒偷,二沒搶,光明正大的在ATM机取款,不過多取了几次而已,我也想多取几次啊,可我沒你走運(小聲地問一句:啥時也能幫我取几次?)可見,你愿取,ATM愿給,這怎么能算偷?再說,你也沒有脅迫ATM机給你錢,可見搶劫一說就更屬無稽之談了。惟一构的上犯罪的難道是不正當交易?可我想一想,也不對啊,你又沒給ATM好處,或者讓它睡一晚,許諾給它個官當當什么的。不僅如此,那台ATM机,還挺有人情味,知道你缺錢,施舍你一點,難道這也能成為不正當交易的理由?由此可見,法院是不能僅憑你的動机來判刑的。但現在為什么卻無期了?這個問題,我開始也百思不得其解,但現在終于想明白了:坏就坏你不該跑。不是你的錯,你跑個什么鳥啊?你一跑,反而給人家落了口實。要是我,怎么了?大爺我就是有錢,不給你紅眼了是不?
最后說說那ATM机。經過上述分析,我注意到,在這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中,ATM机一直扮演著內鬼的角色,前人所謂:堡壘最易從內部攻破。可見,ATM机一直當奸細,并且是風吹兩面倒的家伙,平日里拿著主人的錢財,橫行霸道,動不動就給人假幣,坑害百姓;一旦主人對他照顧不周的時候,它卻忘恩負義,居心叵測地從內部挖牆角,給取款人以巨大的好處。就是這樣一种最不值得信任的東西,早已經失去了利用价值,我們還用它干嘛?
所以,提請法院改判,給ATM机判無期徒刑或者干脆就地正法!那將是怎樣的一种順民意得民心的舉措啊……
來源:楚天都市報
(編輯: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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