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失靈,許霆惡意取款被判無期
在ATM取款机取1000元,取款机卻只在卡里扣1元——碰到這樣的“好事”,兩青年沒有錯過“机會
”,爭先恐后地用自己的銀行卡一陣狂取,其中一男子許某利用ATM取款机的系統漏洞提取了17余万的“意外之財”。潛逃一年的許某被控盜竊罪近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許表示不服提起上訴。而一起作案的同伴郭某因涉案數額不大,已被廣州天河區法院判刑1年。許某一案引起法學家的注意,12月23日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組織了一場題為“柜員机出錯,取款人的法律責任”的研討會。
因ATM故障取款17余万元,換來無期徒刑,這一判決結果,引起了輿論的強烈關注,其中存在諸多爭議。您又是持何看法呢?(詳情請參閱相關專題)

(圖:許霆案發前廣州留影)
精彩評論
許霆案中的道德优越和法律自卑
這說明,面對銀行這种強勢机构,一個弱小的儲戶,作為生意中的一方,交易中具有道德优越感,是占不了什么便宜的。倒是法律上的自卑感十分致命,這不,許霆就被判了無期徒刑。む全文め
ATM机,請別給我們挖坑儿!
面對ATM机的“許霆式”誘惑,我們一味指責法律量刑之重,也一味指責銀行壟斷之霸,但卻忽略了ATM机自身作為一种產品的生產質量問題和維護維修問題。誠然,在許霆案中不能逃避個人違法得利的事實和銀行銀行監管責任的缺失,但我們更應該追問ATM机生產商的質量責任和維護責任,因為正是他們的產品缺陷非主觀制造了“許霆式”誘惑,將公民權利置于“貪婪”与“理智”的道德掙扎之中。む全文め
趁取款机出錯提款,男子“無罪”的推理
筆者的意思,不是為該儲戶喊冤,畢竟他取了不是自己的錢,屬于不合法的。但是,按照同一邏輯,同一法理,銀行合法,我就合法;我不合法,銀行也不合法。既然不能因為銀行少給無罪,就也判我多取無罪。那么既然判我多取有罪,就也應該判定銀行少給有罪(最起碼也算違法)。む全文め
從ATM机案看盜竊罪量刑的完善
盜竊金融机构的財產,對于國家和社會的危害大,并更容易引起民眾的恐慌,因此,對于盜竊金融机构的行為加大處罰(比如可以判處死刑)是必要的。但是,這种加大的處罰不能無度,不能与其他盜竊行為失衡,造成一种量刑上的不公平。む全文め
“我們都可能是下一個許霆”!
我們都怀有“我們都可能是下一個許霆”的惶恐感,問題的關鍵是,因ATM机出現故障,導致取款人心理煎熬,咎在銀行,銀行有設誘之嫌。誠如有學者認為,由于銀行服務的不完善,銀行的疏忽給了許霆可乘之机,導致許霆惡的一面被勾起,銀行應該負起“引誘”的責任。む全文め
彭宇案与許霆案:從司法亢奮到司法無能
盡管結局迥异,這兩個案件卻共同反映了一种司法亢奮,即法律對道德的侵略(其一面呈現為刑事對民事的侵略)。其實在任何一個國家,司法亢奮都難以避免,法官終歸是擁有感性和生理需要的人造物,而非由冷冰冰程序支配的自動售貨机。關鍵是針對其亢奮,有無安全防護措施。遺憾的是,中國并沒有,所以亢奮之后的病毒隨處流傳。む全文め
ATM的錯誤不能讓持卡人獨扛
犯罪的本質和量刑的尺度的把握,緣于社會危害性的大小。許霆案件的社會危害性,僅局限在“不當得利”層面,除了給銀行方面帶來經濟損失,并沒有給社會帶來什么負面影響和惡劣后果。而這种“不當得利”,只是偶然行為和特殊事件,緣發銀行方面的過錯。む全文め
請將出錯的ATM机正法
在這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中,ATM机一直扮演著內鬼的角色,前人所謂:堡壘最易從內部攻破。可見,ATM机一直當奸細,并且是風吹兩面倒的家伙,平日里拿著主人的錢財,橫行霸道,動不動就給人假幣,坑害百姓;一旦主人對他照顧不周的時候,它卻忘恩負義,居心叵測地從內部挖牆角,給取款人以巨大的好處。就是這樣一种最不值得信任的東西,早已經失去了利用价值,我們還用它干嘛?む全文め
“ATM取款案”能否体現“寬嚴相濟”
如果說類似的取款行為构成盜竊犯罪的話,那么造成ATM故障的責任人就可以被當作“事先無通謀的共犯”。因為沒有這位“同案犯”的幫助,取款人又如何能盜竊ATM這個“金融机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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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貪官笑看小偷笑出了什么
罪責量刑差距大。貪污賄賂比盜竊的后果更嚴重,社會影響更大。但是具体量刑上,我們可以發現存在巨大差距,正如本文開頭的兩個例子的對比。情節,當然是量刑的重要參考依据,但是情節是建立在金額基礎上的。金額量刑存在差距,情節自然會起到杠杆式的放大作用。む全文め
許霆ATM机案:民意為何逐天涯
從各地法院一再呈現的誤判中,不難讀出法院与權力階層惺惺相惜,而不是与普通百姓心心相印。正是因為司法不能有效地体貼民意,導致人們只能借助天涯社區等网站來表達心意,——民意已然在天涯。む全文め
ATM故障本身就是量刑從輕的理由
如果受害人自身的過錯,陷他人于正常的操作可能變成犯罪,這种過錯還不是一般的過錯而是一种嚴重的過錯,法院在量刑中理應考慮因為銀行的這种過錯減輕小許的刑事責任。而不是往最高刑期上重判。む全文め
17.5万要了他一生自由?
許霆已經被重判,他還有上訴机會,未來尚不可預料。對于他個人,未來的命運或許將完全取決于對現行法律條文的不同解釋,然而對其他人,本案所引發的思考,卻應該遠遠在對于現行法律條文的不同解釋上。む全文め

(資料圖片:可能陷人于不義的自動柜員机)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