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白
12月14日,溫家寶總理簽署了國務院第513號令:《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已經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對照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不難發現,“黃金周”似乎是個畸形儿,因為《辦法》上根本沒它的“名分”。
其實,在修改前的《辦法》上,也同樣找不到“黃金周”的字樣,但卻并不妨礙這個品种橫空出世,也不妨礙它堂而皇之地昂首挺立于人們的生活現實。而且不來則已,以前一來就是三個;新《辦法》里把“五一”假期減少為1天,還惹來一些人嘟嘟囔囔,老大不高興。看媒体上的討論,主要是因為減少了“五一”那個“黃金周”,不知道是“黃金周”的情結已然難以割舍,還是假日“化整為零”了,盡管多出一天,也覺得不夠過癮。不論是哪一种情形,人們都已經當然地認為3天假期必有“黃金周”了,仿佛它早就名正言順。
《辦法》上根本沒有的“黃金周”,又是誰告訴我們一定要過?全國假日辦。于是,3天那种假期快到的時候,他們就例行發出通知,告訴我們屆時要從3天的前面扯上來兩個雙休日、從后面再拽上來兩個雙休日,拼湊成7天的“黃金周”。与此同時,告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假日旅游協調机构:認真做好××年××黃金周的各項工作。而這一切,不管《辦法》上怎么規定的,更不會理睬我們愿意不愿意。當然,假日辦也是為了大家好,“集中起來辦大事”,歷來是我們的一個工作思路,“閑散”的休假時間為什么不可以集中起來?只是這樣一來,有時把大家弄得都不太舒服,像一個星期要上7天班,長休一陣之后,接著的這個星期又只需上3天班,反而把人的生物鐘搞亂了。
假日辦不要怪包括筆者在內的百姓對“調整”出來的長假不“領情”,實際上,這兩年來,他們也應該傾听一下,每一個“黃金周”過后,對之詬病之聲、呼吁取消之聲都不絕于耳。概因為在所謂“黃金周”,除了淘得“黃金”的地方和部門,多數人大抵都是花錢買了個罪受;各种運輸工具飽和,各個景點飽和,對這里造成了破坏,對那里构成了摧殘,比比皆是。比如從照片上看,“長城是人頭鋪的”這一說法,就是毫不夸張的寫實。如何避免國人像“黃金周”這樣休假過于集中?一個普遍的看法是推出帶薪休假制度。好,12月14日,溫總理同時簽署的另一個國務院令(第514號),就是同樣于明年元旦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然而,這個《條例》可能對“黃金周”构成“沖擊”嗎?不太可能,因為方方面面根本沒有放棄“黃金周”的任何打算。
孔夫子早就說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不過,衡之以“黃金周”現象,老人家的話只說對了一半。“黃金周”之名雖然不正,但事照成。倘若想讓“黃金周”堅持下去,為什么不給它個名分呢?想到一個很有趣的關于烏龜屁股的段子:烏龜馱烏龜——龜■(規定)上面還有龜■(規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之外還有“黃金周”的《通知》,這究竟算是怎么回事,要就教于方家了。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