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放:2007年11月21日,孕婦李某因呼吸困難在同居者肖某的陪同下赴北京某醫院檢查就醫。該院收留了李某,且醫生經檢查發現,已經怀孕7個多月的李某患有較嚴重肺炎,需立即進行剖腹手術取出胎儿,否則李某与体內胎儿均面臨生命危險。然而由于肖某拒絕在手術單上
簽字,醫院在設法說服肖某、尋找孕婦其他親人、請示上級無果情況下,被迫“保守治療”,最終孕婦及体內胎儿不治身亡。
逝者已去,但是由本事件引發的一系列法律問題的爭論卻如火如荼地進行著……這個悲劇的后面究竟隱含什么深刻的社會背景和社會之痛呢?今精選一些精彩評論,以饗网友。
精彩評論
肖志軍綜合征:典型或非典型社會難民
大量媒体從求“新”轉向求“深”,《南方人物周刊》《南方都市報》《新京報》等等都采寫長文,深入探究肖志軍的生存狀態,這樣更有价值。對肖志軍現象,我想稱之為“肖志軍綜合征”,而這种綜合征不僅僅是個人病征,亦是人生問題和社會問題的綜合表征。む全文め
孕婦之死越是特例,越要闡釋
如果特例不重要,“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有什么意義?如果特例不重要,英美法系豈不早就破產了?如果把現存制度不能救濟的悲劇當作特例而忽略制度上的改進,那么改進制度的力量從哪里來?む全文め
不要過度闡釋“拒簽致死”這個特例
脫离事實本身的過度闡釋,一來是打偏了目標,對解決具体問題毫無助益;二來會強化醫生群体的對立情緒,加劇醫患間沖突;三來會弱化社會的制度理性,輿論集中炮火去批判和問責一种遵守制度的行為,會讓遵守制度的人無所适從。む全文め
百姓無法承受“高收費”社會之重
脫离國情現實、民生現實的“藥方”或宏論,只會降低中低收入階層以及貧弱者對社會的信任度,提高他們的抱怨度,也會進一步制造這樣那樣的悲劇。“孕婦之死”,可以說是一場不信任造成的悲劇。む全文め
“拒簽悲劇”對社會治理和發展的啟示
“拒簽悲劇”是對當前社會治理和發展方向的一次悲愴啟示和嚴重提醒:要使社會和諧發展,除了建設制度,更要修复道德;要發展經濟,更要特別注重增加弱者福利。尤其在社會發展水平整体還比較落后的情況下,人際關系的和諧,不同群体之間能夠培養起互相信任的普遍心理,才是社會和諧的根基。む全文め
讓她去死,我們活著踏實?
即便不去追問醫院的德行以及衛生局的行政能力,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簽字制度并非完美到了不需要任何改變。試問,肖志軍是何人,可以去剝奪李麗云母子的生命權?我們又是何人,可以如此不敬畏生命的尊嚴?!む全文め
“丈夫拒簽”悲劇中的信任危机
醫院副院長在接受媒体采訪時說的一句話,給了我們很大的提示——他認為,“悲劇的根源在于患者家屬對醫院的极度不信任”。當然,這句話包含的更沉重的意味則是:作為一個底層公民,肖志軍對醫院的誠實、良心和道德,已缺乏基本的信任。む全文め
到底該誰來決定患者的生命權
相關醫療法規的有關規定完全是基于保障患者及其家屬的知情權的需要,也是為了明晰醫患雙方的權利義務与相應的責任。但是,它卻埋下了巨大隱患。一項保障患者權利的規定,卻可能因此葬送患者的生命。む全文め
簽字手續梗住,患者只能等死?
如何保護病人的生命權、被救助權和手術權,如何讓醫院救死扶傷而沒有后顧之憂,有關部門應該采取制度上的保障措施。當生命垂危的病人已經不能有效表達對于自己病情的處理意見,而其親屬又不能或者不愿為此承擔責任和義務,應該有相應的“國家擔保”制度,使病人得到最為及時有效的搶救和治療。む全文め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