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生元
黃金周,隨著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的出台再次成為公眾的熱門話題。在這場沸沸揚揚的討論中,無論專家,還是其他社會公眾,都圍繞著黃金周是否保留和如何保留這個問題。
黃金周,在我國并非是法定的節假日。在我國的《勞動法》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都沒有黃金
周的規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令第270號《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出台后,在“五一”、“十一”、春節三個節日里將這些節日的前后雙休日集中起來休息。當時叫做七天長假。2000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旅游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發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見》。國家旅游局等部門的這個《意見》提出,“去年,國務院決定增加法定休假日,加上調整的兩個雙休日,形成了春節、‘五一’、‘十一’三個假日旅游‘黃金周’(以下簡稱‘黃金周’)……”從此,“黃金周”之說流行開來。從“黃金周”的演變過程來看,它并非國家法定的節假日,而是將几個法定節假日串起來集中使用。所謂的“黃金周”,是為了拉動內需,尤其是為了國內旅游業、餐飲業等發展而動用行政權力打亂人們正常的工作和休息規律實行的一种休假制度。它的根本出發點不是為了人們得到更好地休息、休閑,而是為了“黃金”,是發展經濟的一种手段。
這一次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也只是增加一些傳統節日,減少原先法定節日的休息天數,并非是對“黃金周”的調整。我以為,法定節假日的确定應該是以人的休息為根本,以人為根本,而不是以帶動什么拉動什么為標准,不應該將法定的節假日集中起來休息,搞什么黃金周。應當徹底地取消“黃金周”這個概念。不要搞“經濟為綱”,一切都為經濟發展服務。該雙休日休息就雙休日休息,該國慶休息就國慶休息,該端午節休息就端午節休息。世界上有哪個國家像我們將法定的節假日動用行政權力集中起來搞什么“黃金周”休息的?至于春節,要么將國慶、五一的休息天數減少,補到春節來;要么增加兩天,与雙休日連在一塊休息。但不要叫什么“黃金周”。現在無論專家學者,還是一些對傳統十分熱愛的人們,都說春節喪失了其傳統文化韻味。春節成了黃金周,只見黃金,那么春節原有的文化元素當然消失了。
至于人們外出旅游怎么辦,現在國家不是向民眾公布了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草案嗎?帶薪年休假是解決公眾旅游的根本途徑和最好方式。帶薪年休假制度實施后,用原來的七天長休假制度滿足公眾外出旅游的需求顯然是沒有必要了。我們應當努力地是盡快的讓帶薪年休假成為現實,讓每位就業者充分享受到帶薪年休假。再說,休假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人們旅游嗎?人們休假的方式只有旅游嗎?
總而言之,休假歸休假,讓休假回歸其本來的意義。而不能人為地讓休假負有其它的使命和意義。
來源:紅网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