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則徐:
据南方网9月1日報道,在前一天的深圳寶安區上塘工業區龍塘社區旁,民治街道240多名執法隊員,點火燒掉了近千平方米違章建筑。所謂違章建筑,實際就是外來人口自行搭建并聚居的窩棚。這种窩棚一般不是樓房,因此,近千平米也就是占地規模在一畝半地以上。一畝半地如果是空地,遠看不過巴掌大而已,但
建了密集的窩棚并置身其中,則有如迷宮一樣廣大。這种迷宮一樣的窩棚區,也就是貧民窟。點火燒掉它,行為特征是縱火,但因為是行政性縱火,所以是合法縱火。這种合法縱火所宣示的意志,就是:絕不允許貧民窟發生。這种堅決的意志在中國具有普遍性,因此就是:中國絕不允許貧民窟發生。所要達到的形象工程目標則是:中國是個沒有貧民窟的“發達”國家。
貧民窟本來是中國近代中心城市的常見現象,規模最大的當數上海。上世紀80年代有個叫程乃珊的上海女作家寫了篇流傳一時的小說《窮街》,所謂“窮街”指的就是遺留的貧民窟。上海近代化后,工商業迅速在遠東崛起,摩天大樓和巨大的煙囪春筍般聳起,成為遠東一顆最耀眼的明星,与此相應的是上海的社會、經濟發展与內地形成巨大差距,這种差距自然就導致大量人口涌入。另一方面,上海發展的勞動力需要也引進了大量人口,比如到外地招收“包身工”,這也是人口涌入潮中的基本。涌入的人口中,有的住洋房,有的住石窟門建筑,但更有大量人口只能撿几根毛竹、几塊磚頭、几塊破油毛氈搭窩棚。最差的叫“滾地龍”,就是极狹小、低矮,只能覆蓋被子不遭雨淋、夜里鑽進去睡一覺的棚子。這些窩棚和“滾地龍”具有自然的聚集性,逐步形成了非常龐大的社區,成為了楊浦、閘北、普陀、長宁、徐匯、南市、靜安以及浦東沿江地區的普遍現象,俗稱“棚戶區”。由于這些棚戶區通常流行蘇北口音,因此,非棚戶區的人又經常稱之為“蘇北村”。上世紀80年代初,僅楊浦區常住戶口人口約90万,居住棚戶區的人口我估算不下50万。沒有棚戶區,就沒有舊上海。沒有舊上海的雄厚基礎,哪來今天上海的再度繁華?
上海的歷史經驗證明了:由于中國的后起,在近代化過程中貧民窟的產生是自然的,也是必要的基礎。那么,在今天追求現代化的過程中,貧民窟的出現就不是自然的了?就不是城市發展的自然基礎了?我認為,這是很錯誤的觀念,是違背社會客觀狀況的,是出于形象工程需要的蒙著眼睛的看法。雖然時代不同,但在形成貧民窟的一些基本動因上,今天的中國社會并沒有變化,有的甚至是加深、加重了,比如:城鄉差距的擴大,社會地區性的貧富分化,人口向中心城市的大量聚集,相當一部分人口買不起房子,不少外來人口租不起房子,等等。唯一的區別在于,舊上海外來人口有自己搭設窩棚的權利,今天的中國則沒有這种權利。但是,沒有這种權利并不等于沒有這樣的動力和沖動,正因為有這樣的社會性動力和沖動而沒有權利,才會有深圳放火燒窩棚的行政行為發生。怎么辦?既然貧民窟產生的動力和沖動是客觀的,根子就在行政的主觀上了,政府必須要改變自己的觀念才符合社會的客觀發展和需求,不然,就只能越來越進行行政性縱火。
在今天的世界上,貧民窟的發生和存在還是普遍的現象,規模較大的如印度。可以認為印度的經濟總体還不如中國,所以有貧民窟,但是,有大規模貧民窟的巴西人均年收入卻高于中國,巴西的人均年收入達4000多美元,中國2010年的目標不過是爭取3000美元。如果認為巴西仍然貧窮,不屬于中國需要的“國際慣例”,那么,法國總富裕了吧?美國總富裕了吧?法國、美國也還是有貧民窟的。如果真是實事求是進行發展,中國憑什么不讓貧民窟發生、存在?憑什么把已經發生的貧民窟縱火燒掉?
來源: 南方网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