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志堅
8月1日,深圳寶安區上塘工業區龍塘社區民治街道240多名執法隊員在將七八十名違建住戶帶到一邊后,他們點火燒掉了近千平方米違章建筑,完成了火燒式的拆違任務(9月1日《南方都市報》)。此事經媒体披露后,公眾一片嘩然。9月2日的各大媒体紛紛撰文予以譴責。
俗話說,水火無情。在民間,便一
直有“仇不逾火”之說。顯見,對于水火,千百年來一直為人類所忌憚和恐懼。即使在時下,防水防火,仍是人類与自然博奕的頭號大敵。
那么,面對深圳那240多名執法人員的野蠻執法和近千平方米熊熊燃著的猛烈大火,誰更無情?
火是無情的。七八十戶外來人居住的溫馨的“家”在一眨眼間化為了灰燼。他們本就游离在城市的邊緣,含莘如苦地搭起了這被人視之為違章建筑的草棚。可如今,猛烈大火吞噬了草棚,他們真正失去了在城市游离的“家”。
然而,讓這些外來戶更感痛心的是,執法人員的冷酷遠惡于大火的無情。執行者稱行動“符合規范”,組織者表示“放火‘拆得比較干淨徹底’”。人類自身所忌憚的“放火”,在此竟成了執法的工具,甚至成了引以自豪的“政績”。哀莫大于心死,“放火”倘若值得標榜,百姓的利益也就可有可無了。
西方有句經典格言,私宅就是一座城堡,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可進。面對眾多外來戶的合法權益,無論其所謂的“房屋”如何違章違法,在法律范圍內最大化保障外來戶權益的基礎上實施拆遷,這應是執法的基本要求。而“放火”一燒了之,盡管減少了執法難度,卻是在執法犯法,且暴露出了城市管理中人倫精神的缺失。
毫不置疑,在這里,整治市容市貌的拆遷行動,對這些外來戶來說不亞于一場災難。它非但沒有達到美化市容的目的,反而為城市的文明与和諧划上了一道永難愈合的“傷疤”,這不但是深圳市民的恥辱,更是文明社會的恥辱。
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作為世界透視中國的窗口,竟然出現“放火”式拆遷現象,這是擊向社會和諧与文明的耳光,我們為之羞恥。
執法,呼喚人性化。
來源:金羊网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