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
“武漢將派專職警察進駐城管防止暴力抗法”,這條新聞在网上出現后,我沒有關注新聞本身,感覺這是“順理成章”遲早會有的事。你看北京,剛判了崔英杰刺死城管人員案,近日又出現了七旬老教授因出頭勸阻城管打小販而遭到圍毆的丑聞。哪里的城管与被管者的矛盾不激烈?
我想看的是网民們怎么看待這件
事。到我寫這篇短文時,新浪网的跟帖評論有999條,絕大多數都是批評城管和武漢市這條措施的。其中“置頂”的据稱出于一名警察之手。
他說,我已經在城管執法局協助執法好几年了。那些收入微薄的老百姓擺個攤風里來雨里去,的确不容易……但看到那些生活被影響的市民的投訴記錄,看看被弄得臭不可聞、臟兮兮的馬路,我心里也很矛盾。他又說,解決低收入人群的吃飯問題,還需要政府在完善社保机制方面多下功夫,如果只是以暴制暴的話,即使派出武警進駐城管執法局,也解決不了什么問題。這話說得很中肯,正如一位网友所回應的那樣“只是忙著給城管執法配備警察,為什么不去看看那些小販和有些貧困違建戶們的實際困難?”
我很認可這位警察的說法和网友對此的回應,但治本非一日之功,即便全民社會保障体系現在建立起來了,也是低水平的,還會有人去做流動攤販。因此,政府既要制定“治本”的相關政策,也要有好的“治標”對策以化解眼前的社會矛盾。這就說到城管為什么招人恨了。
城管招人恨的直接原因,是他們執法太粗暴。掀挑子、砸攤子、搶貨物還算溫和的,最激起民憤的是以強凌弱打人,其次是沒收人家的三輪車之類重要謀生工具。這种野蠻執法的現狀其實是可以改變的。“得饒人處且饒人”,是中國人化解沖突的傳統智慧,文明執法是現代政府管理的基本要求。這就必須拋棄原有的以惡制惡的“思路”,堅決不用“爛仔”當城管人員。
城管招人恨的根本原因是,他們做的兩件事与被管者的利益尖銳沖突。多年來,城管的職責主要是兩條:一是制止占道經營,二是武漢市這次借用警力要做的事:“拆違”。前者堵了進城農民工或下崗工人的一條簡易謀生之路,后者更是要拆某些人的“窩”。
對于流動攤販的管理其實不難,只要放棄“無攤城市”這种冷酷的虛榮心就可以了。而“拆違”則要具体分析。市民“亂蓋后用以牟利”的違建和官員利用權勢亂蓋的房子,理應依法拆除,必要的時候就應該用強制手段。最難處理的是進城農民工和城市貧困者“亂搭亂蓋”的建筑物。對這些違建,首先我們得解決一個觀念問題,中國能不能像容忍小攤販一樣容忍“貧民窟”?發達國家的一些城市也仍然有貧民窟,它們是社會流動的合理產物,以其低房租為貧困人群提供了遷徙的條件。廣州現在有100多個“城中村”,單消防車進不去這一條就可以說都是“違章建筑”,應該鏟平。但正是這些違建的特低房租為新來闖廣州的人們提供了落腳之地。現在,廣州市政府擬逐步改造這些“城中村”,但愿改造之后新來的找工者還能租得起。如果不能容忍貧民窟“損害城市形象”,政府能否多建一些廉租房,以“迎接”新來者?而城市貧困者搭的違建,情況基本上也是如此,也需要政府多給他們提供住得起的房子。
只有統籌考慮上述因素,以建設人性化、有包容度的城市為目標,才會有城管不令人憎恨的人性化執法。
來源:現代快報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