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
先看看燒狗事件是怎樣發生的:去年冬天,一只流浪狗進入某小區,在11幢樓后的小花園找個小洞,安了新家。网友“誰是誰非誰知道”在网上發帖《人權与狗權——燒狗事件前因》,她說自己75歲,這狗沒主人,隨吃隨拉,也沒人打掃。最要命的是,見著生人就叫,也不管黑夜白天。很長時間了,自己的安眠藥的劑量提
高了一倍也不能睡安穩。業主們對此狗爭議很大,有人想將其赶走,有人說這狗在這里有看家的作用,還可以給一些樂善好施的人表現善心的机會,為這事,有業主曾爭得差點打起來。
看來矛盾一直存在,小區對狗的存在爭議非常大。如果小區的道德自治能力非常強的話,大家會召開會議對此事進行理性的討論,心平气和地坐下來商議,大家的意見都擺到桌面上,甚至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投票決定狗的去留和安置,爭議難平時甚至可請仲裁者或政府介入(比如收養流浪狗)——這樣的話矛盾根本不會尖銳化和失控。正因為小區缺乏道德自治能力,大家缺乏坐下來理性討論和民主投票的議事習慣,導致矛盾迅速失控,被狗叫聲吵得睡不著覺的人,選擇了“燒狗”這种滅絕人性的极端手段表達自己的“利益”。
托克維爾在《美國的民主》中描述了這樣一段見聞:假如公路上發生故障,車馬行人阻塞不通,附近的人就會自動組織起來研究解決辦法。這些臨時聚集在一起的人,可以選出一個机构,在沒有人去向有關主管當局報告事故之前,這個机构就開始排除故障了……而且,還有反對各种道德敗坏行為的組織,比如把大家組織起來反對酗酒——這其中展現的就是一种道德自治能力。從狗的存在爭議發展為暴力殺狗,正暴露出我們的社會缺乏這种自治能力,一個小小的矛盾火星,很容易發展為极端事件。
事件的發展,進一步釋放著社會道德自治能力差的毒素。事發當天,媒体對此事件立即進行了報道。我看到,有媒体不僅用不節制的語言報道了燒狗詳細經過,還將被燒得不成“狗樣”的圖片也刊登了出來,這是非常不妥的。媒体的節制也是社會道德自治能力的一部分,因為媒体的不節制,很多時候只能讓事件變得越來越糟,激化社會的道德沖突。
燒狗事件的极端事件發生了,媒体對“极端”毫無節制的描述,對极端事件推波助瀾、火上澆油,于是燒狗事件迅速升級。不僅媒体毫無節制,許多鄰居和市民也毫無節制,貼出了更多的血腥和暴力圖片,大家不是想著解決問題和化解矛盾,而是惟恐天下不亂地激化矛盾。不錯,网絡追殺和网絡聲討中,不少网友是出自真誠的道德厭惡,筆者看到此事件后也非常痛恨燒狗者,但不少网友,純粹是在轉帖、跟帖、謾罵中發泄,是在狂歡。
非理性正占据著上風,很多人在燒狗住戶工作單位的門口守著她,等到她后對她圍追堵截,并把照片和視頻發到网上。燒狗住戶的工作單位接到了許多抗議電話,很多人聯名寫信給市長要求其施壓其工作單位開除燒狗者。許多人在网上對“凶手”發出了死亡威脅。有人更進一步,在住戶樓道的牆上噴涂了住戶的門牌號和大大的“死”字。网絡追殺、死亡警告、公開隱私等等,正突破法律的邊界,制造著非常大的傷害。
一個道德自治能力強的社會,對反道德行為當然需要道德譴責,只有旗幟鮮明的譴責才會凝聚道德共識,可當下的這种表現,已經成為一种道德暴力,傷害著社會的道德自治——不知道网友可否想過,這种网絡暴力只可能引來有關方面對网絡表達的進一步管制,為网絡管制提供了正當介入的借口:因為這种混亂表現了网絡缺乏自治能力,你不能自我約束,當然就要“他治”,要政府管你了。實際上,從博客實名制到网絡實名制,許多管制正是以网絡自治能力差為借口的。
來源:南方都市報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