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新
日前,8家A股上市銀行高管2006年薪酬被披露,其年薪均在百万元以上。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以446.18万元年薪居行長之首,深發展董事長法蘭克·紐曼以995万元年收入成為董事長中的佼佼者,而中國銀行董事會秘書楊志威更是以561.87万元的年薪,成為超過本行董事長年薪的董秘。該消息一出,立刻引發
了銀行高管薪酬高不高的爭論。(《中國青年報》4月26日)
在老百姓收入普遍不高、人們對銀行服務普遍不滿的情況下,銀行高管巨額年薪引發爭論,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這其中,也許不乏“眼紅”的人,甚至不乏“仇富”者,但筆者以為,即使拋開“眼紅”“仇富”等情緒化因素,以理性態度看待銀行高管巨額年薪,也至少存在以下三個需要推敲的地方。
第一,銀行高管薪酬是否与銀行業績進行了合理挂鉤。這里的“合理挂鉤”,是指如果銀行業績很好,高管可以拿高薪;如果業績不佳,高管就應該拿低薪,甚至拿不到薪水——就像一個農民把庄稼种好了就有一個好收成,种得不好收成就差甚至顆粒無收一樣。可我們看到,銀行高管的年薪卻是“旱澇保收”,不管銀行的業績如何,都能拿到百万以上的年薪,其差別僅在于年薪能達到几百万。這种只“獎”不“罰”的年薪制,恐怕很難說是合理的。
第二,國內銀行的業績与銀行高管的個人才能和努力到底有多大關系。眾所周知,目前國內銀行業績的取得,其實主要依靠政府优惠政策的大力扶持,依靠對消費者實施各种名目的利益盤剝,依靠惊人的存貸款利差——資料顯示,中國銀行業的主要利潤來源仍是傳統的存貸款業務,存貸款利差比國外銀行高出14倍。而這些,顯然与銀行高管的個人才能及其付出的努力沒有多大關系。換言之,國內銀行縱然取得了不錯的業績,也不足以證明銀行高管享受巨額年薪的合理性。
第三,銀行高管是不是一個高風險、高責任、高壓力的職位。銀行業本應是高風險行業,銀行高管本應是高風險職位,可正如前面所述,目前國內銀行只要按部就班地經營,就基本上能靠政策扶持和聯合壟斷而不愁生存;假若因經營不善導致不良資產增多,出現了虧損風險,國家還會不計血本地“輸血”挽救——前几年國家為了剝离銀行不良資產,注資金額高達5万億元。如此一來,國內銀行業有多大風險可言?銀行業沒有多大風險,就意味著銀行高管這個職位的風險不大,他們所承擔的責任和壓力也沒有多大——至少不像一些專家學者吹噓的那樣大。以“高風險、高責任、高壓力”來為銀行高管巨額年薪找理由,至少在目前還顯得非常可笑。
實際上,目前國內銀行高管的任用,并沒有遵循市場化公開選拔、公平聘用程序,特別是在銀行行長的選用上,仍然是通過行政任命產生的,他們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高管一樣,有著“半官半商”的特殊身份。這可能也是人們質疑銀行高管巨額年薪的一個极其重要的原因。
來源:燕趙都市報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