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立忠
媒体的記者近日從有關方面獲悉,山西省侯馬市公安局因嚴重違反《党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違規突擊提拔92名干警被侯馬市委查處,違規任命的決定被撤銷,提拔的人員全部返回原崗位,相關責任人被責令作檢查。(4月16日《法制日報》)
《党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白紙黑字寫著“
不准在机构變動和主要領導成員工作調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干部”,然而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突擊提拔還是不時涌現,是什么讓某些領導如此膽气十足、不避耳目?
原因不外乎兩點:要么是利令智昏,要么是權力過分跋扈以致理性喪失。但無論如何,突擊提拔的現實,只能說明在權力的獲得模式是上級授予而不是公眾賦予,權力來源于上而不是來源于下,提拔任用官員的權力只是被少數人所把持。
在突擊提拔之下,提拔与民意根本沒什么關系。什么群眾公認原則,什么公開、平等、競爭、擇优原則,什么民主集中制原則,大約都已被棄之如蔽履;民主推荐、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也都已被省略。人數占据絕大多數的公眾對于關乎他們福祉的官員的選拔任用,可以說是毫無話語權和選擇權,反而成了地地道道的旁觀者。這當然談不上什么民主,而是徹頭徹尾的獨斷。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兩會結束后答記者問時說:“必須懂得一個真理,這就是政府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一切屬于人民,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歸功于人民。”這一論斷告訴世人,權力只有來源于下才具有合理合法性,必須通過完善制度來保證權力自下而上獲得。也只有這樣,人民才有當家做主的感覺。
毫無疑問,類似于突擊提拔這樣的鬧劇、荒誕劇的多發,已讓某些官員產生了權力是上級領導授予而不是民眾賦予這樣的錯覺。所以,僅僅責令相關責任人作檢查,當然是不夠的。不但要“按照規定對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作出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還要查查背后有沒有腐敗行為。正所謂“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侯馬市公安局有關領導何以對這92名干警如此厚愛,顯然是應該通過調查向公眾交代清楚的。而更重要的一點,則是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力度,逐步改變“少數人選人和從少數人里選”的現狀。若非如此,某些官員的錯覺恐怕還會進一步加大。
突擊提拔的暴露,是因為太過明目張膽,更值得警惕的是那些暗中操作的私相授受,是那些不為人知的跑官要官、買官賣官,這些要遠比突擊提拔更普遍、更常見——當然只是事后才見。而倘若由公眾掌控提拔任命官員的權力,也即“多數人選人和從多數人里選”,那么無論是突擊提拔還是跑官賣官,都會得到有效遏制——公眾只會充滿理性地選擇自己信得過的人,而不會搞什么“突擊”;面對多數人,跑官買官者的擺平術想必也會失去效力。
可以預見的是:如果權力來源的方向問題不解決,那么突擊提拔、跑官要官之類就不會絕跡。
來源:紅网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