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
《長江保護与發展報告》昨日下午在長沙首發,据介紹,這是迄今為止最權威、數据最齊全的關于長江的保護与發展狀況的“体檢”報告。報告發布:長江干流存在岸邊污染帶累計達600多公里,岷江、沱江、湘江、黃浦江等支流污染嚴重,超過40%的省界斷面水体劣于Ⅲ類水標准;長江生態系統也在不斷退化,國寶白鱀豚難
覓蹤跡,長江鰣魚不見多年,中華鱘、白鱘數量急劇減少;長江流域天然捕撈產量從1954年42.7万吨下降到90年代的10万吨左右。(2007年4月15日紅网)
上游污染中游,中游污染下游,下游污染河口,河口污染海洋,長江形成了轉嫁污染的連鎖反應;說到長江污染,触目惊心的細節數据最能說明問題:沿岸90%未經處理的工業污水、農藥、化肥、生活污水直排江中,1秒鐘污水排放量達3吨,年均污水排放量256億吨;長江干流60%水体遭遇不同程度污染,危及沿江500多座城市的飲用水;1985年,長江口觀測到126种底栖動物,2002年,只剩下52种;長江生態壽命只剩十年。(2005年3月17日《周末》)
要改變省界斷面水質污染導致的長江污染,最應該反思的是如何減少和杜絕跨省、跨流域、跨地區的河流污染治理問題,萊茵河的有效治理很有啟發性。
萊茵河流經瑞士、德國、法國、盧森堡、荷蘭等9個歐洲國家,是沿途好几個國家的飲用水源,是世界上管理得最好的一條河,也是世界上人与河流關系處理得最成功的一條河。然而,萊茵河并不是一直就這樣好,曾經也號稱“歐洲下水道”、“歐洲公共廁所”。現在的成功,全因為萊茵河流域各國的有效協調合作。萊茵河由萊茵河保護委員會管理,委員會主席輪流由各成員國的部長擔任,但這卻是一個民間組織,從來沒有制定法律的權力,現在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僅僅12人。但就是這樣一個松散的小組織,卻有條不紊地管理著萊茵河。
在沒有制定法律的權力,也沒有懲罰机制,無權對成員國進行懲罰的前提下,12人之所以能夠管好萊茵河,一是各成員國對污染的認識都很明确,認為流域是指一條河的集水區,一個“流域”就是一個大的生態系統,彼此息息相關。二是個体對環保工作的熱愛,很多人自愿加入到民間環保組織中來,工作起來自然就熱情賣力,不像國內一些環保机构的工作人員,僅僅將環保當作飯碗。三是決策會議少,執行會議多。萊茵河保護委員會的最高決策机构為各國部長參加的全体會議,每年召開一次,決定重大問題,各國分工實施,費用各自承擔;但是萊茵河上多個分委員會監管和執行討論的會議,一年要開70多次,基本上是一周一次,執行效率相當高。四是環保羞恥感在成員國之間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建議、評論和批評很有效果。
此外,還有賴于最有創意制度的精心設計和有效實施。萊茵河保護委員會中的觀察員机构把自來水、礦泉水公司和食品制造企業等“水敏感企業”都組織了進來,使之成為水質污染的報警員。荷蘭的一家葡萄酒厂,突然發現他們取自萊茵河的水中,出現了一种從未有過的化學物質,酒厂立刻把情況反映到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有分布在各國的8個監測站,迅速檢查出來,這种物質是法國一家葡萄園噴洒的農藥,流入了萊茵河。很快,這家葡萄園就賠償了損失。
雖然主席輪流轉,但保護委員會的秘書長總是荷蘭人。因為荷蘭是最下游的國家,在河水污染的問題上,荷蘭人最有發言權,最能夠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說話。更重要的是,處于最下游的荷蘭,受“弄臟河水”之害最大。因此,對于治理污染最有責任心和緊迫感。
多年來,長江上省界斷面水質上游污染中游,中游污染下游,下游污染河口,河口污染海洋,轉嫁污染導致的摩擦和爭執屢屢發生,但是始終沒有找到一個有效的解決辦法。在地方保護和追求地方GDP的大前提下,犧牲環保利益換取經濟利益就成為環長江經濟圈破坏式發展思維和模式的時髦病,“你污染我,我污染他”成為灰色的環保潛規則。
12人的萊茵河保護委員會雖然很難協調不同國家的利益,但卻硬是保護好了流經9個國家的一條大河。而流經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長江,盡管屬于一個中國管理,盡管有數万人在管理,卻出現了嚴重的水源污染惡化趨勢,兩相對比,發人深省。
曾几何時,一江春水向東流,寄予了中華民族的多少美好期盼,如今,卻是一江毒水向東流,讓人唏噓,其實不僅僅是長江,包括黃河、淮河、松花江等在內的很多中國河流,都存在著和長江一樣跨省、跨流域、跨地區的轉嫁污染問題,由此帶來的水資源危机和公共危机迫在眉睫。因此,長江的轉嫁污染警鐘,也是其他河流的警鐘。治理中國江河污染,我們從來不缺少文件、規定、制度、人力甚至資金,缺少的是有創意的、人性化的、精心設計的有效制度和協調執行力。治理中國江河污染,萊茵河的經驗應該給我們很多有益借鑒。
來源:紅网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