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釘子戶”
▲“啥是公共利益?”筆者也不甚明了。但在拆遷問題上,一直以來,政府和開發商是強者,而業主是弱者。對于重慶“釘子戶”,大家的心態都是同情弱者,為弱者打抱不平,我也是不例外。(謝慧)
▲套用大家耳熟能詳的一句名言: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堅決捍衛你說話的
權利。對史上最牛“釘子戶”,我想說的是,我雖然不認同他們這种做事的方式,但我堅決捍衛他們保護自己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我希望他們最終走好運!(呂國營)
▲雖說“釘子戶”已經打上了引號,雖說被稱為“足以終結強制拆遷”的《物權法》要到今年10月1日才正式實施,但再叫他們“釘子戶”似有不妥。因為按照《物權法》的立法精神,法律恰恰需要公民都能有并堅持這种“釘子意識”或“釘子精神”!(李嘉鼎)
●136×××××278:小樓上的一面五星紅旗、一本憲法,從理論上說,不僅是對重慶最牛“釘子戶”合法權益的保障,也應是對所有公民合法權益的保障。
將“釘子”拔除
▲史上最牛“釘子戶”有礙觀瞻,有目共睹,且已鬧得沸沸揚揚,若不拔除,全國同類業主紛紛效仿,將嚴重影響重慶等地的市容市貌、城市形象,也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因此,最牛“釘子戶”應被拆遷!(吳棟)
●130×××××001:我覺得這家“釘子戶”有些過分,雖說搞商業開發不屬于公共利益,但很難說与公共利益無關,公民在主張自身權益的同時也要顧全大局,更要向前看!
今日話題·亂穿馬路也要罰!
今天A4版報道:在昨日舉行的羊城論壇上,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亂穿馬路等不文明行為是今年廣州交通整治的重點。行人違章不听勸告抗拒執法,依照法律可處行政拘留!行路違章對很多市民來說是家常便飯,您對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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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