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的眼淚就是很好的提案
或許這是一個物欲橫流的時代,良心和道德都在追求物質財富的過程中變得虛無。但是,我們仍然在呼喚一個互相敬重和關愛的社會風气能夠回歸,而當每一件事情都要寄希望于法
律法規的強制約束時,這個社會變得的确很悲涼。[全文]
利息稅,還有什么理由硬挺著?
荒謬的是,利息稅的實際效果甚至与其初衷南轅北轍:利息稅征收按照20%的比例“一刀切”,對富人的影響有限,而對窮人的預防性儲蓄的損害就更大,實際上妨害了社會公平。在負利率下,利息稅還成了“所失稅”。負利率就是真實利率水平為負值,即名義利率減去名義通貨膨脹率后為負值,把錢存在銀行,得到的利息還不足以彌補通脹帶來的損失。利息實際為負數還要征稅,違背了所得征稅原則。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宋國青就曾調侃道:“政府不理睬通貨膨脹,還要對利息征稅,并且叫做‘所得稅’,活生生將人家的賠錢故事說成掙錢故事。”[全文]
引入判例制,讓物權法成為“活”的法律
《物權法》應當以盡可能抽象的法律語言對看起來必然會發生重大變革的那些財產關系僅作一般性規定,或者僅僅排除現在已經公認為最坏的那些做法。對于那些現在爭議最為激烈的財產關系,或者人們公認將會消失的財產權利,只作最一般的規定,或者干脆不提。通過种种立法技巧,使《物權法》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對未來開放出足夠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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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的漫長歷程展示法治的艱辛与意義
毋庸置疑,《物權法》的制定注定要載入中國立法史的史冊:它非常罕見地“怀胎”了將近十四年,史無前例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七次,它的草案全文向社會公布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開門立法”,它因為一個人的一封信而差點中止了立法進程———2005年8月12日,北大法學院教授鞏獻田在网上發表了題為《一部違背憲法和背离社會主義基本原則的〈物權法〉草案》的公開信,指摘《物權法》草案違憲,由此開展了一場《物權法》“姓資還是姓社”之爭。而且,看得出來,這次爭論的影響一路滲透到了本次提請人大審議的草案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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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農民工中產生全國人大代表值得期待
從農民工中產生人大代表,這既是農民工的心愿,也是各級人大不斷探索的重要內容。此前,曾有7名農民工當選為浙江義烏市大陳鎮人大代表;2名農民工當選為深圳橫崗鎮人大代;12名農民工當選為義烏市人大代表。實踐證明,農民工當選人大代表,不但有利于在國家的立法進程和政策制定中進一步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更有力地保障自己的各項權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