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關
不久前,關于“媒体是否造成了廣州一些治安問題的擴大化”,曾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和爭論。日前,在論及新聞媒体對各類案件的報道是否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時,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胡國華則表示:案件上升,跟記者沒關系。(見昨日《南方都市報》)對于輿論監督作用,胡國華的觀點是:如果沒有輿論
監督,社會的很多問題就解決不了,弱勢群体沒有話語權。他們靠輿論監督引起社會關注、促成問題的解決,人大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各個机构內部監督都很重要,輿論監督是社會監督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人們熱衷談“眼球經濟”,卻很少注意到“眼球權利”對于處于轉型期的國家而言,有著怎樣非凡的意義。所謂“眼球權利”,即通過媒体的曝光或自身的行為,不斷重申社會或個体的權利,使其受到關注并且促成問題解決。諸如農民工以贈寄錦旗或者賀年片、甚至跳樓等形式討要薪水,即是“眼球權利”的具体實踐。從某种意義上說,負責任的新聞報道將許多議題提上議程,即是在強調与申明人的權利,認同并呵護一個文明社會所倡導的价值,藉此日積月累,形成風气。
“丑媳婦”要見公婆,“丑新聞”同樣要見公眾。誠然,我們的社會并不十全十美。承認這一點,我們就不必掩飾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對于廣州來說,媒体對諸如“砍手党”、“飛車党”、“背包党”等案件的及時曝光,既是善意提醒市民出行注意防范,同時也是在呼吁有關部門著力改善社會治安。
事實上,新聞媒体在報道新聞或丑聞時,并非只有記錄功能,同樣意味著讓一個按部就班的世界有机會陷入沉思。
盡管它是一种“設置議程的沉思”,然而可以肯定的是,這种記錄与沉思對于一個社會滴水穿石、聚沙成塔的改良來說,卻是十足有益的。新聞是正在發生的歷史,新聞記者是記錄時代命運的史官。顯而易見的道理是,我們今天研究或者复述二戰,當然不必對二戰造成的惡果負責。而這种研究与复述的意義就在于使這种悲劇不再重演。
人丑不能怪鏡子,這是常識。傳媒便是這樣一面鏡子,它理所當然應該成為一個時代命運的忠實記錄者。
如胡國華所說,“有時候報紙做一些披露我認為也正常,領導人沒必要把每個下屬的責任都承擔起來,一報道點什么就認為是給我抹黑,我們的各級行政部門也要提高承受能力、注意跟媒体溝通,善待善用媒体。現代社會信息發達,想要把資訊全部封鎖起來是不可能的,以前可以做到,現在就沒辦法。以前沒有互聯网,現在你不報道,网上馬上就出來了。”值得注意的是,這里所說的“提高承受能力”,并非是“枉顧民意、我行我素”式的堅強,而是要摒棄那种“太歲頭上動土”般的脆弱。進一步說,提高政府的輿論“承受能力”意味著各級行政部門要以更寬闊的胸怀,更務實的精神來面對媒体的批評。以追求幸福与自由的名義,沒有人會否定,媒体与警察在打擊犯罪、除暴安良、維護社會治安等諸多方面有著相同的理想,共同的擔當。
當然,在監督過程中,也要提高新聞從業人員的素質。新聞記者不提高素質,就可能沒有社會責任感、沒有使命感。
來源:新京報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