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志堅
2006年10月15日,陝西省銅川市耀州區公安分局抓獲了一名外逃多年的市級督捕逃犯李應照,該逃犯于2001年因涉嫌“破坏公用電信設施案”而被登記為网上追逃。耀州區公安分局也因為這次抓捕李應照的“突出表現”,得到了銅川市公安局的表揚。可事實上,直到現在,李應照仍然逍遙法外。而曾被陝西省公
安廳評定為“优秀公安分局”的耀州區公安分局純系弄虛作假。(1月18日中新网)
倘若說“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的浮夸虛報等形式主義害死人,那么虛報“抓逃”更是肆意在為社會穩定埋下“恐怖炸彈”。不難想見,為非作歹、窮凶极惡的罪犯倘若因這种作假而成漏网之魚、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那就意味著百姓生命無時無刻不在遭受著歹徒的威脅。
作為一個曾經的“优秀公安分局”,其應該預知到這种造假的后果,但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顯然是私利作怪。說嚴重點,就是為了某种“政績”而肆意踐踏法律,以致于無形中包庇和縱恿犯罪。据悉,近年來,公安机關在考核時,將抓獲一定數量的部、省、市級督捕逃犯及本地逃犯作為重要指標進行量化和硬化。
其實,對這种考核制度本無可非議,抓捕那些負案在逃的罪犯就應形成全國一盤棋,各公安机關必須立足本地抓逃犯,布下天羅地网使犯罪分子無藏身之地,這是對公安机關最起碼的職責要求。然而,當這种考核指標异化為一种利益導向時,“抓逃”就媯變為“抓功”、“抓錢”。特別是作為曾經光環籠罩的基層公安分局,在那狹隘、浮躁的政績觀、利益觀和榮譽觀支配下,“邀功心切”,便干出了弄虛作假的荒唐事來。
同時,這种造假也暴露出了网上追逃管理工作存在嚴重漏洞。一般來講,在逃人員信息登記情況只需在公安部內部网上登記上网就行了。而在逃人員被成功抓捕后,网上追逃要及時“撤逃”,“撤逃”的“授權密碼”本應由省廳統一管理。但在實際操作中,“授權密碼”大都由各市公安局掌握。因而,在逃人員被抓捕后,申請“撤逃”并不需要什么特別的程序,有時僅僅是一個電話。
如此,公安机關网上追逃便往往“自己上网、自己抓逃、自己撤銷”。某人是不是在逃犯,全憑當地公安机關“隨心所欲”,這也就為造假“追逃”大開了方便之門。追逃指標完不成或為“邀功”,只需“自導自演”几名“在逃人員”花名冊就行。“李應照案”盡管“抓逃時間”、“抓逃地點”、“抓逃單位”、“
抓逃負責人”等信息一應俱全,卻是徹頭徹尾的虛假“抓逃”案。
“优秀公安分局”為完成任務造假現象,它為网上追逃管理敲了警鐘,強化相關制度建設不能忽視。
來源:金羊网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