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默客
將“禁電”与任仲夷聯系起來,純系筆者牽強附會、生搬硬扯,但事出有因。
昨天的《南方都市報》刊發兩篇社論:《“禁電”雖付實施 民間再呈理辯》和《一年后,我們怀念仁者任仲夷
》。前者對眼下廣州急風驟雨的“禁電”決定,以及由此引起的爭論,進行了一番梳理和評論,論證思維縝密,于理性之中又不乏人性情怀,令人擊掌;而后者則是對任仲夷逝世一周年的紀念,飽含深情而且十分优美的文字,滲透著深刻的理性和張力。誠然,表面看來,這兩篇社論之間并無什么聯系,但其實不然。
對于“禁電”,坊間議論頗多,本地媒体也不惜版面予以報道,但老實講,當听到廣州公安局宣布“禁電”15日全面實施的消息時,筆者還是感到十分意外、惊訝。而且,根据規定,“禁電”之后,市民手頭的電動車沒有任何補償。受此影響的相關行業,也未見政府有任何的配套政策跟進。縱觀整個“禁電”決策過程及其結果,給人的感覺是:閃電迅速、傲慢粗暴,一副“我的地盤我作主”的架勢。
而事實上,全面“禁電”不但法源依据令人置疑,而且,其決策過程也缺乏“真正的利益博弈和公開論證”。王則楚先生就撰文指出,“公安局作為政府的一個部門,只有去接受人大作為立法机關的授權,才能禁行電動自行車。”同時,他還呼吁:“請人大審查這個禁止電動自行車通報會的合法性,依法作出授權,保證其禁行電動自行車的合法性。”(見昨日《新快報》《禁行電動車,開個通報會就行了嗎》一文)可見,就算拋開“禁電”決策涉嫌對公民財產和權利的漠視、侵害等問題不談,單單在其決策程序上,也是存在莫大爭議的。
問題的關鍵在于,公安机關作為政府的一個部門,為什么可以作出如此重大的決策,而且其決策還能夠暢通無阻地付諸實施呢?為什么如此重大、影響廣泛的公共決策,可以撇開作為國家權力机關的人大而獨斷專行呢?另外,遭受“禁電”政令影響的行政相對人,為何沒有任何的救濟渠道(如行政复議、司法后援)呢?難道這一切僅僅是因為行政机關的施政慣性嗎?不是!起碼不全是!在我看來,根本原因是現行的治理制度給予的力量,不客气地說,此乃制度縱容所致。就是說,這是我們的治理制度的流弊造就的。而這正涉及民主政治的范疇。
當前治理制度的弊端或缺陷体現在哪里呢?簡單地說,就是行政權力一家獨大,人大、司法、媒体等對行政權力還缺乏真正有效的制衡。在強大的行政權力面前,作為國家權力机關的人大,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底線的司法,以及公共媒体的輿論監督等等的權力,還有社會民意,實際上都顯得异常渺小、蒼白無力。于是,行政權力暢通無阻,其表現有時几近肆無忌憚。因此,在某种意義上,這也是一個國家的民主政治存在的重大缺陷或漏洞。在此狀況下,公民又有何來真正的自由、平等呢?其實,這正是某些行政机關敢于屢屢粗暴施政的体制淵源。如果我們不去彌補這种体制的缺陷,那么,類似霸王硬上弓式的行政決策將會陸續有來,難有止境。
正因認識到這一點,我才更覺得任仲夷一生不懈追求“民主、自由、平等”的民主實踐格外令人欽佩和景仰。任老曾明确地說:“民主、自由、平等,絕非資產階級思想,而是人類思想文化的伏特遺產。”但在仁者任仲夷的眼中,“民主、自由和平等”這些宏大敘事不是凌空蹈虛的“高蹺”和口號,而是与民生問題密切相關,是對老百姓疾苦感同身受的具体關怀。因而,他認識到“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于是“他体諒他人的辛苦”、“尊重人性的真實”。也因此,他對民主政治的不懈追求,具化為從政作風的民主,擯棄簡單粗暴的工作方式和作風,以及變為其對老百姓生活境遇的真切感知。即使在晚年,他也毅然提筆撰文,對當下治理制度的變革提出建議,貢獻其真知灼見,其中甚至對西方的權力制衡模式予以了某些借鑒和肯定。但這一切都出自其對國家、民族和人民的大愛,其目的是改善我們的治理制度,最終增進人民的福祉。有人認為,民主政治离民生遙遠,其實這是一种“誤解”或誤導。實際上,沒有政治的民主,社會的自由開放,沒有“民主、自由、平等”的社會理念,那么,生活其中的公民就難免遭遇權力的肆意蹂躪,而難以享有真正的權利和尊嚴。所以,追求民主政治,追求自由平等,最終目標其實就是增進社會福祉,造福我們每一個人,包括物質和精神。
如果我們的社會能夠真正實現“主權在民、自由選舉、權力制衡、依法治國、言論自由、競爭政治、透明公開”等民主政治的目標,那么,類似于“禁電”的粗暴決策便可以避免或盡量減少,減少因政府粗暴決策而制造的社會撕裂,從而增進人民的福祉,构建社會的和諧。正因如此,在粗暴“禁電”之際,更加感佩開放先鋒任仲夷先生對民主政治的不懈追求和勇敢實踐,及其由此体現出來的人格魅力。只是揆之現實,社會治理的民主現狀頗為微妙,以致讓人唏噓不已,所以,“我們仍然需要在怀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勇气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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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金羊网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