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武
關于小商小販在城市發展中的地位,最近的討論日益激烈,作為首都的一名城市管理工作人員 ,筆者也想就此問題表達一下自己的觀點。
客觀地說,在目前的經濟發展階段,徹底消除城市中的小商販是不切實際的。一些城市的管理部門由于管理理念的偏差,提出了建設“無攤城市”的要求,這是一种城市發展的“大躍進”心理,違背了科學發展觀,容易引發利益沖突,激化矛盾,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
但對小商販放任自流也是不對的。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為廣大城市居民創造一個生態优美、秩序井然、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生活、工作、學習環境。大量的小商小販在彌補政府公共服務不足、給部分居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給城市的市容環境、交通秩序、社會治安帶來了不利的影響,因此加強對他們的管理和教育,城市管理部門責無旁貸。
就北京而言,特殊的地位決定了它的城市管理工作必須著眼于現代化、國際化大都市的目標,在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城市安全、環境秩序等多方因素后制定具体的管理政策。從目前首都城市管理的實際來看,對小商小販主要采取“協調各方、綜合管理、疏堵結合”的原則,即根据目前首都城市發展實際狀況,協調商販、市民和城市環境秩序各方利益,由城管、工商、勞動、民政、街道辦等部門出台相關政策、采取綜合措施,加強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盡量為從事無照經營的商販提供合法的經營場所,在解決廣大居民生活不便的同時,給小商小販提供存在和發展的空間,為他們的創業提供平台。但由于公共資源的有限,顯然不可能為所有的商販提供同樣的場所,在這种情況下,各個管理部門千方百計地通過提供就業培訓、創業咨詢、提供貸款、減免稅收等政策來為這些商販創造再就業机會,緩解其生活壓力。
但同時,部分商販因為种种個人利益考慮,不愿接受政府部門的管理,這就為很多的違法犯罪行為創造了溫床(例如一些販賣盜版書籍、光盤和劣質、假冒的商品),甚至還有一些商販背后隱藏著黑惡勢力和犯罪團伙,這些都給首都的社會治安和城市秩序帶來嚴重的影響。城市管理部門對這些無照商販進行治理和處罰無可厚非。
面對日新月异、日益复雜的城市環境,如何管理好城市是一門系統科學,是對城市管理者的行政能力和政治智慧的考驗。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人与社會發展,協調各方利益,把創造一個和諧有序的城市環境作為管理的最高目標。
來源:新華网
(陽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