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審計廳公告:洛溪大橋17年來收了14億
記者最新獲悉,廣東省審計廳日前公告了廣州番禺洛溪大橋截至2005年6月30日收費還貸審計結果:收費17年,累計收入14.585321億元,貸款全部還清后尚余292.56万元。對剩余的292.56万元,省審計廳已建議有關職能部門根据有關規定處理。
多年來一直是民間輿論關注焦點的洛溪大橋收費問題,已于2005年7月1日零時起畫上句號。而開通收費17年來,究竟收了多少錢、支出情況如何、扣除支出和還貸后有無剩余資金,同樣為市民關注。廣東省審計廳2005年7月對洛溪大橋收費站截至2005年6月30日收費還貸情況進行了審計。從最新公布的審計結果看,收費17年來,洛溪大橋累計收入14.585321億元……(詳細報道)
媒体評論
羊城晚報:將路橋收費的賬本攤在陽光下
現有法律法規不能适應現實需要,只能通過公共政策的討論和相應的立法程序予以修改,而絕不能依靠行政權力隨意地、無邊際地“因地制宜”或“因時制宜”。洛溪大橋收費問題屢見行政權力的“越軌”、“緘默”和“不作為”,足見依法行政的知易行難,也令人擔心審計之后如風吹過,了無痕跡。む全文め
新快報:洛溪橋收費審計公布 我們仍有疑問
洛溪橋停止收費時,省政府的公告指出,這是我省第一個還貸結束而停止收費的路橋,具有示范的意義。而及時公開所有非經營性路橋的收費還貸情況的審計結果,就是這一示范意義的体現之一。
但目前我們還做得非常不夠,一是審計公布的路橋太少、審計公布的時間太遲;二是審計結果的使用、處理等還遠遠不夠。む全文め
新華网:“洛橋沉浮”演繹公共政策优化路徑
在筆者看來,洛溪大橋堪稱中國一座經典名橋。其經典在于它從收費通行到停止收費,再到如今的審計結果,全程演繹了一個公共政策的优化路徑。
洛溪橋由港商何賢、霍英東1988年捐資修建,建成后收取5元錢過橋費還貸款,一直沒太多人關注。1999年廣州市人大代表王則楚率先發起對洛溪橋收費的“拷問”,后來各方質疑建設資金的由來和收費問題長達6年。人大代表、媒体和民眾高聲呼吁:還貸期滿,就該停止收費,還路于民。可以說,這座橋見證了人大代表監督、媒体監督与民眾監督相結合的力量。む全文め
南方日報:報告雖出,公眾疑慮難消
公開審計結果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理應受人歡迎。不過,該份審計報告卻受到公眾的質疑。人們注意到,這份于去年7月份開始12月份完成、延遲9個月至近日方才正式露面的報告,卻是“猶抱琵琶半遮面”。除去羅列的几個大數字,根本沒有國家審計署公告中一般都會提及的“審計發現問題”,更不用談什么“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了。む全文め
中國經濟時報:審計洛溪大橋收費能否呈現“春筍效應”
按理說,公路、橋梁等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屬于政府必須提供給社會的公共產品。但在我國,以公用事業改革的名義,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對公路、橋梁投資主体實現了多元化,在經營也体現了市場化趨向,各地陸續實行路、橋、隧道建設的“收費還貸”政策,收費站和過橋費就此應運而生。客觀地說,這一政策并非一無是處,這有效地緩解了建設資金的不足,調動了地方建路的積极性,對我國公路橋梁建設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但与此同時,收費站遍地林立,越撤越多,也凸顯了越來越多的負面效應。む全文め
葉雷:洛溪大橋審計不應草草結束
第一,審計報告并沒有真正揭示“建設資金由來”這個問題。一方面,政府說洛溪橋是由港商何賢、霍英東1988年捐資修建的,另一方面又說要還貸款,這說明捐款和實際建設費用有一定的差距。審計報告為何不公布何賢、霍英東先生捐款的具体數字,貸款的詳細情況呢?
第二,收費站的管理支出為何高達1.036353億元,占了路橋收費的7.2%?17年,居然比維修等支出還要多几倍。平均每年600多万的管理成本,一個收費站有多少職工?讓人不能不怀疑里面有貓膩,審計應該把管理成本這一部分好好審計清楚,給老百姓一個詳細的交代。む全文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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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