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刻出擊】
金羊網記者 馬燦
18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自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以來,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1018宗,罰沒金額429.6萬元,責令停産停業5戶次,取締無證企業21家,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6宗。
五起食品違法典型案例
1、廣州市海珠區悅萊月子會所有限公司無證經營食品案
2019年7月30日,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廣州市悅萊月子會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經查明,當事人于2019年5月12日至7月30日期間,無證從事餐飲服務,為會所客人制作並提供“月子餐”,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70000元。
2、廣州不品凡貿易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2019年7月22日,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廣州不品凡貿易有限公司經營紅酒銷售業務。經查,該公司尚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依法對當事人罰款5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698元。
3、廣州市番禺區果留香經營未按規定檢疫肉類案
2019年8月12日,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番禺區果留香西餐廳實施日常檢查中,在其後廚冰櫃儲存的牛肉中發現兩袋未拆包的純英文標簽的牛肉,稱重為10kg,當事人無法提供供應商證照和入境檢驗檢疫證明等材料。經查,果留香西餐廳經營未按規定檢疫肉類,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經營的牛肉、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
4、陳慶壩(廣州市天河區沙河海南人酒家)採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案
2019年7月9日,職能部門對陳慶壩(沙河海南人酒家)經營的“瓜子斑魚”(購進日期2019年7月9日)進行抽檢。經檢驗,當事人經營的該批次“瓜子斑魚”孔雀石綠(以孔雀石綠和隱色孔雀石綠殘留量之和計)項目不符合農業部第235號公告要求。經調查,當事人購進涉案“瓜子斑魚”9.5斤(4條),購進單價為26元/斤,銷售單價為88元/斤。7月9日被抽檢2條,剩余2條被當事人採購員拿回家食用,已無庫存,未對外銷售,故沒有違法所得,貨值金額為836元。對當事人處以警告並罰款6000元。
5、廣州市海珠區惠佳優選便利店經營無中文標簽進口食品案
2019年9月4日,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海珠區惠佳優選便利店銷售一批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預裝食品,涉及12個種類。沒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其他合格證明。依法沒收該批無中文標簽食品,並對當事人處以警告和罰款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