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驗證黃色錄像帶中的畫面,在一個周六早上起了一閃念……
本報東莞訊 為了驗證黃色錄像帶中的畫面是否屬實,15歲的小男生阿文(化名)用風扇的電源線殘忍勒死租住在隔壁的9歲女童蘭蘭(化名)。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這宗去年9月發生在東莞市常平鎮的慘案作出判決:小男孩因犯案時未滿1
6周歲獲得從輕處罰,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蘭蘭父母的損失由阿文的監護人即他的父母承擔,共計人民幣116108.1元。
悲劇發生于去年9月1日,正好是周六,阿文(化名)不用上學。早上起床后,阿文走出房門,發現隔壁204房的房門敞開著。透過房門望進去,鄰居家9歲的小女孩蘭蘭自己一人躺在床上,還在熟睡中。
就是那么一剎那的念頭閃過,阿文光著腳走到了蘭蘭的床邊,他想看看女性的陰部是否和黃色錄像帶中播放的一致。阿文將手伸進了蘭蘭的裙子里頭,打算拽下對方的內褲,這個動作惊醒了蘭蘭。阿文恐懼万分,他擔心蘭蘭惊叫,他擔心同在一所學校念書的蘭蘭將自己的行為到處傳,于是用雙手狠狠地掐住蘭蘭的脖子。兩分鐘后,阿文緩過气來,頓時覺得雙手非常疲累。而此時,蘭蘭還能微弱地發出“啊”、“救命”的聲音,阿文便一手繼續掐住其脖子,一手扯過放置在床尾的台式風扇,將風扇的電源線繞在蘭蘭的脖子上,再狠狠地拉緊。因為用力過猛,電源線還被拽斷了。
命案發生后,阿文出人意料地鎮靜,但他的行蹤還是因作案后的狠狠一瞥而暴露了:租住在205的房客當天上午7時30分左右到同一層樓的公共衛生間洗漱,在回房間的走廊上,他發現隔壁房間那名年約15歲的男孩子突然很凶地望著自己。
根据警方的調查結果,留在204房的足跡為阿文的左足所留,而留在蘭蘭指甲內的物質經過化驗,也不排除是阿文和蘭蘭共同所留。(鄭思琪 王創輝)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