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殺人的罪犯易某日前被東莞中院判處死刑
新快報訊 (記者 鄒柳洲)因付不起800元嫖資,嫖客竟用水果刀朝“小姐”頸部、背部、胸部刺了30多刀致其死亡,而令人震惊的是,嫖客易延潤之前還有過兩次殺人史。近日,東莞中院依法判處易延潤死刑,賠償死者家屬12万余元。
去年8月31日21時許,易延潤化名“易三娃
”,和几個朋友在東莞市樟木頭一酒店卡拉OK房唱歌喝酒,次日凌晨零時許,易延潤和坐台女蔡×玲到了蔡位于樟木頭南城翠松街的一出租房進行性交易。后因付不起“小姐”提出的800元嫖資雙方發生爭吵,易延潤從身上拿出一把折疊型水果刀,朝蔡海玲的頸部、背部、胸部刺了30多刀,致其死亡。案發后,警方迅速展開偵查,于去年11月14日在深圳布吉將易延潤抓獲。
經查,疑犯易延潤還在1999年6月2日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05年10月1日被提前釋放。2006年6月23日,易延潤又在四川省南充市一歌廳殺死該歌廳老板娘后潛逃到東莞市樟木頭。
近日,東莞中院對易延潤所犯兩案同時判決,判處其死刑,賠償死者家屬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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