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要求規范外資項目管理,總投資5000万美元以上限制類項目由發改委核准
据新華社電 据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9日介紹,發展改革委近日已發文,要求各地加強和規范對外商投資項目的管理,以防止外匯資金异常流入帶來潛在的風險。
根据通知,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從維護
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等方面,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要堅持外商投資先核准項目,再設立企業的原則,防止設立空殼公司。各類外商投資項目,均要實行核准制。
通知指出,按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總投資,包括增資額一億美元及以上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和總投資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類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准項目申請報告;總投資1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和總投資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類項目由地方發展改革部門核准,其中限制類項目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核准,此類項目的核准權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放。
通知強調,對未經合規核准的外商投資項目,或以化整為零、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核准文件的項目,或不按項目核准文件要求進行建設,已調入境內的資金不用于建設項目的,應及時糾正,嚴重違規的,可依法撤銷項目核准文件并責令其停止建設。
(編輯:侯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