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 邢冉冉 實習生 周曉晴) 昨日記者從物价部門獲悉,感冒清熱顆粒等共49個品种規格的藥品近日調整了最高零售价格,新价格已從本月15日起執行。
記者昨日走訪市內多家藥店發現,部分藥店出售的個別藥品价格超出了調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在天河崗頂某藥店,記者發現6克裝感冒清熱顆粒(無糖)每
袋价格為1.2元,一盒10袋共12元,超出了物价部門規定的每袋最高0.96元的零售价格。物价部門就此表示,對不執行規定的企業將依法嚴肅處理。
物价部門強調,此后如發現相關企業在招標、限价采購中的中標价格或實際成交价格与臨時最高零售价格的差异較大時,將及時調整最高零售价格。
(編輯:Rob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