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薛江華 實習生 何方

汪回姬,江西省蓮花縣琴亭鎮人。2007年4月9日,因患尿毒症,她永遠地离開了這個世界。
在此之前,她是廣州番禺區某鞋業有限公司生產車間流水線上的一個女
工,在6年的時間里,她每天重复著早七點上班,夜里十一點下班的高強度作業。失業在家的殘疾丈夫、正在上大學的儿子,為了家人,汪回姬用她弱小的身軀扛起了整個家庭的生計。殊不料,2006年10月的一天,汪回姬透支的身体終于支撐不住,倒在了鞋厂車間里。6個月后,因無錢而放棄治療的她,在家鄉醫院的病床上永遠地閉上了眼睛。
她是帶著遺憾走的。2007年2月6日,在她備受病痛折磨的時候,工厂發通知給她:“你已出院,接到通知后速回公司報到。”但放棄治療的汪回姬在“出院”后并不能回到工厂上班,那時的她已經命懸一線。4月6日,她再次接到厂里通知:因曠工,單位決定解除与她的勞動關系。3天后,汪回姬因病辭世。
■起因
一封求救信:“救救我母親”
“我名叫郭華,是一名大學一年級的學生,我的父親是殘疾人,母親是下崗工人。為了供我上大學,2001年母親到廣州番禺區某鞋厂打工,全家靠母親辛苦掙來的微薄收入維持生活。去年10月,母親突然病倒,經醫院搶救,确診患有尿毒症,需要高額的醫療費來維持生命。母親在鞋厂工作六年之久,每天早晨七點上班,晚上十一點下班,超強的体力勞動每天還都要接触有害物品,而厂里沒有任何的防護設施,更沒有為員工購買醫療保險,而母親現在重病在身、生命垂危而得不到厂里的一點點同情,現在為了給母親治病,我們家已經負債累累,我的學費都得靠貸款,生活費還沒有著落。我不知道怎么辦,請求能救救我,救救我可怜的母親,我及全家為你們鞠躬!”
2007年3月14日,原廣東省婦聯法律服務中心負責人黃淑美律師收到了這樣的一封求助信,信里的郭華就是汪回姬的儿子。隨后,省婦聯法律服務中心的律師決定對汪回姬進行法律援助,但卻怎么都聯系不上他們。后來通過書信的方式,才与郭華聯系上,卻被告之,當地已經有個好心的律師在幫他們打官司。
仲裁、起訴,汪家人一輸再輸
未按規定程序請假 長期曠工被炒有理
在一位好心律師的幫助下,汪家人向番禺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2007年7月3日,廣州市番禺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了他們的申訴并作出裁決,裁定番禺區某鞋業有限公司不需支付任何的經濟補償金和生病期間的工資以及醫療等費用。
該仲裁委認為:“汪回姬雖然患病,但患病并不是導致其不上班的正當理由,如确實需要申請病假的,仍需要按照有關程序到相關部門或人員處辦理請假手續,獲許可后方可休假。汪回姬的行為,已事實上构成曠工,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對于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有權給予除名處理。被告(鞋厂)解除其勞動關系的處理,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就這樣,一紙裁決粉碎了汪回姬家人希望獲得适當賠償的愿望。
因不服裁決,汪家人向番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08年2月4日,番禺區人民法院仍然認定汪回姬曠工,支持了鞋厂開除汪的行為。并依此作出判決,駁回了汪家人要求包括醫療費、工資、醫療補助費、喪葬費用、經濟補償金等賠償的訴訟請求。
這次判決,讓汪回姬的丈夫郭礦平一下子感覺跌入了深淵,汪回姬治療喪葬花了四万多元,家里已經債台高筑,儿子大學還沒有畢業……一連串的打擊讓這個48歲的男子看上去老了10歲。
郭礦平再次想到了廣東省婦聯,已經退休的黃淑美律師決定免費幫郭礦平打這場官司,向廣州市中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