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陝西省榆林林業學校党辦副主任王有熊擅自以學校党委名義下發任免文件,免去他人中心主任職務,并任命自己為中心主任。目前,王有熊已被免職。
中國經濟网7月15日報道 擅自以學校党委名義下發任免文件,免去他人中心主任職務,并任命自己為中心主任。學校調查后,認定其“行為錯
誤”。7月8日,陝西省榆林林業學校党委會發出通知,免去王有熊党辦副主任職務,并宣布作廢“任免文件”。
7月8日,榆林林校党委會發出“榆林校發(2008)13號”文件,其內容為:經調查,2007年11月9日王有熊同志未經會議研究,未經領導同意,擅自以校党委名義發出“榆林林校(2007)外法01號文件”,在校內外引起了不良的影響,此行為是錯誤的。經校党委會2008年7月7日研究決定:免去王有熊的党委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記者獲悉“榆林林校(2007)外法01號文件”的具体內容是:免去周延林陝西省榆林林校生態經濟型林業開發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林研中心”)主任的職務,同時任命王有熊兼任該中心主任一職。周延林告訴記者,1995年6月9日榆林林校成立林研中心,他就被學校發文任命為林研中心主任,并抄報了當時地委組織部門備案。但在2008年5月份,他發現自己管理的林研中心苗圃地上有人公開將大量苗木挖起運走,他向林業派出所報案,出警現場制止時,王有熊拿出“榆林華興林業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稱自己是地、苗的合法主人。因感到蹊蹺,他隨即到工商机關一查,林研中心合法存在,但自己的林研中心主任一職卻在去年已被免去,并且由王有熊擔任。免職和任職的依据,就來源于這份“榆林林校(2007)外法01號”文件,但他卻毫不知情。
周延林詢問校党委和党辦,均否認發過這樣一份文件。校方在近日發出了一份免職通知,將“榆林林校(2007)外法01號”文予以作廢。据悉,林研中心已就上述問題向公安、工商、土地、紀檢等部門作出舉報,目前,相關部門已經介入此事的調查。 華商報
(編輯: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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