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災款”為職工買名牌運動鞋事件追蹤
中國工商銀行發表聲明稱,購鞋款不是救災捐款
本報綜合消息 昨天,各級紀委、審計、工行及銀監會組成的多個工作組進駐綿陽,調查工行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災款”
為職工買名牌運動鞋事件(本報昨日曾作報道)。四川省銀監局要求工行四川分行立即查辦,嚴肅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目前,涪城支行的行長已被暫停職務。
昨日,中國工商銀行在其网站上挂出一份“工商銀行綿陽分行關于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災費用購買運動鞋有關情況的說明”。就綿陽分行對此事的具体調查情況作出說明。
說明稱,地震發生后,工商銀行總行在全行年度財務費用計划中,通過系統內調劑,增撥給了四川分行一定的抗震救災財務經費,用于“維護災區員工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全資產和維持營業网點基本運作”,涪城支行此次購買運動鞋的錢即出自這部分費用,不是救災捐款。
5月25日,因青川6.4級余震波及,有員工在避險過程中扭傷了腳踝,26日,綿陽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又緊急發布了唐家山堰塞湖潰壩應急預案。本著安全第一、力避傷亡的原則,按照疏散應急預案要求,涪城支行作出決定,要求員工在抗震救災期間必須穿運動鞋。為此,涪城支行于28日在綿陽興力達百貨商店購買到了56雙運動鞋,金額28520元。涪城支行將該筆款項列入了上級行撥付該行用于抗震救災期間使用的費用中。但在購貨售發票中的商品名稱處填寫的是雨衣、雨靴和雨傘,這是違反財經規定的行為,工行將對此違規行為的責任人作出處理。
審計部門指出該問題后,工行立即對涪城支行進行了檢查,認為涪城支行為員工組織購買的運動鞋每雙約500元,价格偏高,過于浪費,不符合上級行有關要求,更不應該采用錯誤的方式填寫虛假名稱發票。目前已責成其糾正,由員工個人出購鞋款,上級行收回28520元財務費用,嚴肅批評教育了相關人員。
(編輯: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