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新報5月16日報道
27歲的吳曉燕在接受了實習醫生兩天的推拿、針灸治療后,下肢突然失去知覺癱倒在回家路上。
近日,吳曉燕將云南中醫學院門診部及其所屬單位云南中醫學院告上法庭,索賠醫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385万元。
昨日,盤龍
區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走出門診 癱倒在地
吳曉燕今年27歲,是姚安縣人。2007年7月23日,她覺得全身有點輕微的酸痛,晚上8時許,便來到云南中醫學院門診部針灸推拿科就診,第二天18時30分再次來到該科治療。當吳曉燕從云南中醫學院門診部就診后出來不久,走到明通巷靠東風路附近,突然感覺下肢麻木,勉強走几步后就失去了知覺,一下癱倒在地上。一個路過的熱心人,幫助吳曉燕撥打了120急救電話。最后,吳曉燕被送到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救治。經檢查,吳曉燕被診斷為“胸4-6椎平面椎管內脊髓背側面硬膜外血腫產生病變”。
吳曉燕的代理律師認為對她進行針灸推拿的是實習醫生,沒有行醫資格證,醫院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在昨日的庭審中,醫院代理人認為門診部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資格,是獨立的組織机构,如果門診部有違約行為應該獨立承擔責任,故要求駁回吳曉燕對中醫學院的訴訟請求。
吳曉燕的代理律師提交了云南中醫學院門診部收費收据、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的病歷、昆明市法醫院司法鑒定中心等共31份證据,證明吳曉燕的下肢癱瘓是由中醫學院門診部的推拿按摩所為,要求中醫學院承擔醫療服務合同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