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華社電 緬甸新憲法全民公決委員會5月15日發布公告說,在緬甸全國325個鎮區中的278個鎮區舉行的新憲法草案全民公決中,選民贊成票率為92.4%。按緬甸憲法公決法,新憲法草案已經獲得通過。
目前仍被宣布為強熱帶風暴災區的47個鎮區將于5月24日舉行全民公決。緬甸法律專家說,這些鎮區的投票情況不可能影響新憲法草案
已獲通過的結果。
根据新憲法草案,緬甸國名將為緬甸聯邦共和國,首都為內比都,緬甸實行總統制,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同時還是包括三軍總司令在內的國家國防安全委員會的主席。三軍總司令為各种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軍隊將繼續在國家民族政治方面發揮作用。緬甸還實行多党制、市場經濟制度,奉行自主、積极、不結盟的外交政策,不允許外國在緬甸駐軍。
(編輯: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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