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已出院的患者可以補辦報銷手續
本報訊 記者溫龔鋒、通訊員鐘道晶報道:記者昨天從東莞市社會保障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經東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凡本年度內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确診為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患者,其住院治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全額報銷。該政策即日起實施,此前
符合政策規定的患者,可補辦報銷手續。截至12日,東莞市手足口病累計發病數為1452例,死亡1例。在新聞發布會上,東莞市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張亞林對該政策作了詳細解釋。
哪些人可以享受該政策待遇?張亞林解釋說,報銷的前提是已經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并确診為EV71感染。如只是普通手足口病的,可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進行報銷:參加農民醫療保險的患者,按約50%的比例報銷;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患者,按約70%的比例報銷。由于有東莞市戶籍才可參保。因此,新莞人及其子女目前還無法享受該政策。据介紹,在外地接受治療的患者,可以把治療的費用單拿到社保局補報。在該政策實施前已出院的确診患者,也可以到社保局補辦報銷手續。
(編輯:R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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