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要求物業制止
与這么多民工為鄰,小區業主可不樂意了!他們對那六間房的房主感到不滿:就貪那點錢糟蹋好好的房子,根本不在乎鄰里關系!大家紛紛上网發帖,或到物業公司抗議,要求限制群租現象。
記者昨日在小區二期物業處采訪時,就碰到兩位業主來抗議:“你們怎么不管
呢?怎么能允許一套房子辦這么多出入證?”物業公司也很委屈:“他們來辦證,我們也提出异議,可承租的趙先生反問:‘你們不給辦有什么依据?有什么法規規定房子不能租給這么多人!’我們找不到依据,也只好讓他們辦了證。”
据物業公司透露,這個培訓學校是短期的,一般一個多月就要換一批民工,出入人員數量可不少。“有業主提出,1幢的電梯特別難坐,老是不來,說這么多人占用了共用資源,電梯等公攤費用都應當增加,我們也向他們提了,誰知那個趙先生一口應承,但要我們給個合理依据,比如按什么來計算用量,反倒把我們給難住了!”
管群租 南京法規缺失
据了解,上海早在2004年就爆發了群租糾紛,并出台規定:租房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積不低于7平方米;其中向單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承租人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積不低于4平方米。蘇州今年也出台類似規定:租房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低于12m2。
但這樣的規定南京卻沒有。市房管局產權市場處租賃管理科佘和義告訴記者:單從租賃行為本身來講,群租還真沒錯,不過可能會產生治安及消防隱患。由于南京在這方面法規缺失,“如果他們要來備案,我們找不到理由拒絕。”
沙洲派出所的警官告訴記者,公安部門主要通過辦暫住證、查身份證、查清流動人口有無犯罪前科等來管理出租房,“如果房主來備案,這些情況都會及時告知房主,由他來決定還租不租。”
業主公約能否加一條
管理群租房南京無法可依,于是業主提出:應當對業主進行問卷調查,如果多數業主同意,就在業主公約里加上相關條款,制約群租。銀城物業表示,這一方案正在考慮中。
記者昨天聯系了承租人趙先生,他表示:他們公司已經嚴格約束民工,但人多了,難免素質有高有低,由于業主不歡迎他們,他們想就此撤出,但租約訂了一年,還有半年的房租房主絲毫沒有退的意思。“如果房主肯退租金,我們馬上就走。”他表示:在此期間,他們會嚴格按治安規定,到公安部門去辦暫住證,保證不讓有犯罪記錄的民工入住。
趙先生說,這家培訓机构在河西從1999年就辦起了,一期(40天)最少500-600人,最多有1500-1600人,大多租住在奧体新樓盤里,其中甚至包括万科光明城市、蘇建豪庭、蘇建艷陽居等多處中高檔樓盤。 作者:孫洁
(本文來源:現代快報)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