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5月15日報道 一位年輕的母親踢傷年幼的女儿致其死亡,還把女儿尸体封藏在洗衣台下。連州市法院昨日通報,母親陳某以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据悉,陳某与黃某林結婚后住在連州市南門大道某棟居民樓。生下一女一儿,黃某林在外打工,陳某在家看護儿女。
2007年5月3日晚,陳某4歲的女儿黃某婷因
鬧別扭不好好吃飯,陳某打罵了女儿后并叫她滾出去,黃某婷賭气走出門口,陳某一气之下踢了女儿一腳,不料黃某婷從樓梯摔下去并昏倒。陳某將女儿抱回家,但看不出她哪里受了傷,身上又沒見出血,只見她手腳還在動。惊慌失措的陳某沒有想起把她送到醫院去治療。
次日,黃某婷沒有進食任何食物。下午3時左右,陳某發現女儿死了。陳某為避免被人發現,竟把女儿的尸体用水泥封藏在陽台邊的洗衣台下面。過了几天,群眾聞到尸体腐臭味后便打電話報警,陳某被抓獲。經審訊,陳某道出了事件的原委。 作者:曹菁 盤楚庭
(本文來源:大洋网-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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