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法人員在鐵門外勸說當事人 法院供圖
東亞經貿新聞5月14日報道 “危險,內設莫洛托夫炸彈!非請勿進。”因不滿房屋拆遷補償而拒絕搬家的王軍(化名)在自家門上貼出警告,拒
絕執行已經生效的裁決書,并連夜用5根鐵管焊上了鐵門,還拿出菜刀、鉗子以自殺相威脅。昨日7時許,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其進行了強制執行。
拒絕執法人員進屋
連夜焊鐵門 以自殺相威脅
昨日7時許,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行政庭、執行局及法警隊的工作人員,到延安大街西一胡同94-1號樓,對“釘子戶”王軍進行強制執行。
在王軍自家安裝的樓道門上貼著一張紙:“危險,內設莫洛托夫炸彈!非請勿進。”開鎖公司人員在法官的帶領下將門鎖打開,但叫開了王軍的家門后,竟然還有一道鐵門,鐵門是王軍連夜用5根鐵管子焊上的,并由一根直徑10厘米的鐵管橫住,“我認為補償不合理,我就是不搬!”王軍情緒激動,并在客廳的桌子上准備了菜刀和鉗子。
在韓法官和張法官的勸說下,王軍允許兩人進入,兩名法官進屋后,王軍情緒仍未穩定,拿起菜刀說,“不行我就自殺”,隨即便揮舞起菜刀來。韓法官毫無畏懼,上前搶下了王軍手中的菜刀,張法官趁机与門外的法警配合將鐵門打開。
認為補償不合理
拒絕搬遷 法院多次調解未果
在法官的勸說下,王軍的情緒稍有穩定,他說:“我1986年就在這住了,有22年了,我認為補償不合理,我不接受裁決!”王軍說自家的地理位置比較好,補償的价格跟他所要的价格相差甚遠,所以他拒絕搬出。
据審理此案的王法官介紹,2008年初,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法院受理后,組織了听證會,王軍及相關部門都參加了听證,法院多次對雙方進行調解,但王軍的要求一直較高,雙方未能達成調解協議。
法院調解不成,只能根据當事人的申請,對其進行強制執行。
法院強制執行
王軍舉家遷至過渡房
經了解,2007年7月,長春市土地收儲中心根据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進行拆遷,王軍75.98平方米的房子在拆遷范圍內,王軍要求在拆遷區域內按原面積安置,不找差价,補償45万元,否則拒絕搬遷。但根据相關部門的評估价格,王軍并未与長春市土地收儲中心達成協議。
2007年年底,長春市土地收儲中心向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提出了申請,委員會作出裁決,給予王軍29万余元的補償;王軍可以選擇產權調換;在2008年3月10日前,王軍應自行搬出,逾期不搬,將予以強制拆遷。
昨日10時許,法院根据申請強制執行完畢,將王軍的家具及生活用品送到了過渡房,公證部門對此進行了公證。事后,王軍与老伴隨法官一起到了法院,直到情緒穩定后,倆人才离開。 作者:王曉穎 孫吉函 王春麗
(本文來源:東亞經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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